其实书籍中有很多值得我们记录的地方,可以通过读后感来记录,在撰写读后感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原文内容,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三》小说读后感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三》小说读后感篇1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令我收益匪浅。
我觉得安利科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在他生活中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能够顺利成长,也能够从中获取经验。
给我记忆最深的是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他为了保护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朱利奥不被马车撞到,我却来不及躲开,被马车把脚骨压碎了,经后只能靠拐杖行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帮忙别人的同学是有的,但像他这样了为保护别人而牺牲自我的同学,我们就不必须有幸遇到了。看到这一个故事,令我想到了报纸上的一则报道: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倒在人行道上。20分钟里,竟没有一个路人上前搀扶。等到120急救车赶到时,老太太已经去世约20分钟了。同样是两个值得帮忙的人,可是遇到的结果却完全不一样,一个得到了别人舍命相救,一个去世了很久才被人发现。这些行人跟舍身救人的罗贝蒂简直是差之千里。
正是因为安利科身边有这么多善良的伙伴,他才能够明白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爱。这让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义,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同学之间无法摧毁的友谊,什么是师生之间无微不至的关怀,什么是父母永无止境的爱!我相信如果有了这些品质,明白了什么是真、善、美的人,必须是世界上生活的最完美的人!
《三》小说读后感篇2
一个暑假我都无所事事的地赖在电脑前,也使得近视越发严重了。母亲看见我这副懒散的模样,又气又急地指着书架,命令我去领略一下书籍的风采。
我没好气地站起来,在落满灰尘的古老书架里翻了翻。大多数的书我都早已可以把精彩的部分背的滚瓜烂熟,还有什么书可以读呢!正这么想着,我突然看见了一本名为《简爱》的书籍。早就听说同学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而且现在我也游手好闲的,暂且读读看好了!
但是鉴赏了这部巨作后,我对它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开始文章用怜惜而又悲伤的笔调陈述了主人公简灰色的童年。她自幼父母双亡,开始还有一个疼爱她的里德舅舅,后来连他也被狠心的舅妈告知简他离世的消息。于是简被堂兄和仆人们欺压着,屈辱着。但是简屈服了吗?不!她越发越和蛮横无理的舅妈一家人抗争着,最后里德太太被迫无奈,把简送进了公益的女子学院。
简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位逆来顺受却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海伦。无论海伦如何被欺负,她都是默默地忍受着,从不抱怨命运对待她的残酷。但是好像是命运想玩弄这个可怜的生命一样,没多久海伦染上了肺癌,但是弥留之际海伦笑着对简说:“简,我相信人死后是能进天堂的,到时候在天堂再会吧!”简悲痛欲绝,但是却加倍努力了起来。终于,她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出落成了一位满腹经纶、温文尔雅的女士。
她得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遇到了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的罗切斯特先生。不久后简坠入爱河,倾慕着有着别样气质的主人。当他们在圣洁的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律师告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这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降临在简的心灵之中。但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就默默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爱德华。在离开后,简体力不支便昏倒在了路边,被好心的一家人救起,这时她才发现里德舅舅没有与世长辞,这位好心人就是她的表兄!而且表兄告诉简,舅舅有一大部分财产留给了他们,她将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
可是在另一边,可怜的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了双目失明且不能活动的穷人,只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佣人还不肯离去他。简得知这一消息,立马赶回了他的邸宅。罗切斯特也解释清了前妻的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简爱》洋溢着的是细腻温和,散发的是坚强的清香。我不禁流下了复杂的泪水。我不知道它是喜悦还是赞叹的,但是我明白,这是我出生以来最透明,最圣洁的泪滴。我感叹生在和平社会的美好,却又想起我们的幸福源于以前人民的抗争。也许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着扭曲和不幸,但是我发誓,长大后我要做一个以德报怨的伟大人士,像简一样宽容和善良!
《三》小说读后感篇3
大浪拍打,荆棘刺扎,只有沧桑之后的幸福才最永恒。爷爷说过,人这一辈子坚守才是最难。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和你一样充实!”嘶心的呐喊,是简对自己的守护,心中的那一份坚持,让她抛下身份之微敢奋起反驳。感叹一个平凡女子,却对他人说“不”。越是平凡的人,灵魂越伟大,她追求平等,守望着内心的最纯真的爱。
她爱上了自己的主人,一个身份高贵的人,在他们结婚时,却得知他——罗切斯特已有妻子,即使知道他心中的苦衷与痛苦,但有个声音告诉她,你一定要离开这,即使心在滴血,也不许落为情妇。她的软弱与坚强,妥协与坚持,最终都被内心的信仰所埋没,被揉碎在夕阳下的余晖中。她所面对的是:一条道路通往天堂(与罗切斯特在一起),另一条通往地狱(从此独自在黑暗中行走)。此时的她已经麻木,空白的脑袋被漩涡似的黑暗包围着,机械似的离开这个曾经艳阳满天的地方。
简坚守的是灵魂间纯洁的爱,而爷爷他坚守的是稻田,曾有人提出高价售卖,他却摇摇头、摆摆手说不卖。我一直不明白,这片稻田有哪儿珍贵,一大片泥地,几滩水,被他守护成了似一大堆海的珍珠。直到奶奶给我说起那个爷爷内心的故事,我才明白自己有多么愚蠢。太婆去世了,这片稻田里是爷爷与他母亲所有的回忆,太婆没有留下其他的东西,甚至……一句话,在得知太婆去世消息的当晚,爷爷沿着田边一直走。听奶奶讲着,我想,爷爷的眼泪也抵不过回忆的伤痛,尽情宣泄吧!爷爷也曾想卖掉这片田地来平息自己伤痛的心,但终究还是他母亲留下的记忆,难逃躯体中那颗跃动的火红的炽热,爷爷依旧坚守着……坚守那片土地,坚守心中空缺的记忆。
简的坚守,让她重回罗切斯特身边,那场大火,让他们绕过过去的不足,紧紧相拥,他们的爱有着灵魂,那是灵魂的结合。坚守——与其说坚守信念,不如说是在百般失落下寻找心的寄托,灵魂的归宿。当你尝试着坚守一样几乎无法守护的东西时,才会懂得:哦!坚守原来是这样!夜幕的深沉之下,夕阳正在颓落,此时的你,需要像夸父那样,拼了命抓住那最后一抹余晖,这,就是坚守,若不希望黑幕降临,便要去发现内心的光亮。
我曾读过一本书,《高山上的小邮局》,主人公为了留下村子里的邮箱和她唯一的朋友——一个邮递员,便写信给别人,让收到信的人也写上一封信,在信的末端同样写上:“在信中写:请写一封信给别人吧!”主人公想让这一封接一封的信,将人们的心连接起来,让这个不久后将被关闭的邮局燃起火苗。她用纸与笔坚守着灵魂的爱,那份友情,那一粒故乡的沙粒。
我身处彩虹之下,我并没有读完一整本书,因为我的浮躁。现在想想也许是我少了一份坚守,少了一份信念。简和爷爷在阴朦之中,还是坚持守望最后的余晖。简与心上人,获得了灵魂结合的永恒幸福,爷爷找回了那片土地带来的安慰。
夜深了,心中的彩虹照亮了我,我重新拿起案头的小邮局,烦恼的波涛被抛在了喜悦的巨浪之下,高山上的小邮局被留下了。
《三》小说读后感篇4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三》小说读后感篇5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的图书中挑选出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能够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了我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座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他收到的正规教育仅来自小学,他的知识和智慧更多的是自然和人生这部大书给他的。但是,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执着,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本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中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身亡,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去描述这样一个如此恬静优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中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能明白的,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这真的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边城》的真是理解是否深刻,真是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够真正的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趣的。我所能够做到的,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去释读《边城》时的心情。
《三》小说读后感篇6
一位有着异乡情结的台湾女子。那时以为很特别的女子!
撒哈拉沙漠吸引着她的灵魂。在她第一眼看到这个神秘的地方,她就深深的爱上了这里。那儿的故事,多么传奇!
我想,对于三毛来说,她对这里的感情绝不低于她的故乡。因为这里孕育着她的说有,她的爱情、她的家庭、她的经历。那呈载着她和他爱人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在撒哈拉沙漠的那段日子,被藏在他记忆的最深处,在荷西永远的离开她后,那也许也是一处不愿被触及的痛吧!
她那么引人注目的经历。所有发生在撒哈拉的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勾引着无数读者的向往。很多人追求她那种生活。但很多人都没有勇气去过那种生活。她那种敢想敢干能够把自己的行动付诸于行动中的性格也正是许多人喜欢她的原因。
我想,在我的内心最深处,住着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小精灵。从小就使我对异国有着独特的情怀,我想,若干年之后,我是否也会如三毛一样拥有一个如荷西爱她般的异域丈夫,我是否也会和他一起浪迹天涯。一本好书,是能引起读者与作者之间内心的共鸣。只是也是读者精神上的认可。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我能够鼓起勇气去过一段很苦但很美德故事,哪怕很短暂!那将会是一段多么激励的经历啊!
《三》小说读后感篇7
中国四大名著分别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红楼梦》了。
十岁那年我第一次看《红楼梦》,黛玉给我的印象就是“水龙头”,动不动就哭鼻子,难怪姐妹们起诗社的时候,给她取了个“潇湘妃子”的雅号。刘姥姥又呆又笨又幽默,经常说出一些令人捧腹大笑的话来。实际上黛玉是一位多愁善感而又心细的姑娘,而刘姥姥说这些话的原因,是为了讨好贾母,多拿一点银子罢了。
?红楼梦》里有一百多回,每一回都精彩纷呈。比如最后一回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整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落了片茫茫大雪地,真干净!令人遐想。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元妃省亲这一段。元妃原名贾元春,是宝玉的姐姐,对宝玉关爱有加。贾政为了庆祝,建了大观园,园中的对联都是宝玉所写。等元妃进来后,贾政赶紧跪下,这个我就不明白了,元妃是贾政的女儿,应该元妃跪贾政才是,怎么反过来了?后来我才知道,贾元春被封为元妃,也就是贵妃,地位比贾政高,所以贾政要跪下。后来元妃在贾府没住上一天,就要回宫了,这哪里叫探望嘛,和没看过基本差不多嘛。不过元妃却让姐妹住进大观园,姐妹们起了诗社,快活极了。
最后,贾府并没有好的结果,死的死,逃的逃,就是宝玉也看破世尘,入了空门。
我想,真正使贾府一天不如一天的原因是贾府太铺张浪费,顾前不顾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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