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通过阅读精心撰写的读后感,可以对书籍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有更全面的认识,读后感是一种记录,让我们回顾和回忆读书的点点滴滴,叁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写五百字的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1
我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此从来没法静下心来看一本书。每每在看书的是时候心里总会涌现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譬如悔恨过去,而又迷茫于未来。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使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总是流离于书本之外的世界。
初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我仍旧没有改掉将思想置于书本之外的空间,眼神久久地注视着斑驳的桌子之上。我的手习惯性地翻页,许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没有跟上翻动书页的手指。
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2
寒假里,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是当代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其中“芦花鞋”部分选在了我们四年级下册的语文书里。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但爸爸不幸去世,后来被贫穷善良的青铜一家收养的故事。
这篇小说不仅语言很美,而且故事也很感人。我最佩服的人物是青铜。青铜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他的所作所为让我深受感动。他对葵花这个妹妹特别好,带她到小河里嬉戏,带她去看茨菇,带她去打野鸭,捉萤火虫给她做花灯,还用冰锥给她做了一串冰项链……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大雪天出去卖芦花鞋。他不顾自己的脚冷不冷,把自己的芦花鞋脱下来卖给了喜欢的人。当那个人要多给青铜一些钱时,青铜却没有要。青铜虽然年纪不大,却是一个诚实、善良,有担当的男子汉。
这本书中的人物命运让我牵肠挂肚,我印象最深的是本书最后一个章节“大草垛”里的情节。当葵花要被带离大麦地时,青铜不舍得葵花走,葵花也不愿离开青铜一家,所以他们就躲到大草垛里。但最终还是被发现了,葵花还是要离开大麦地。当葵花坐上船要离开时,本不会说话的青铜张开嘴巴,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当我读到这里,不禁热泪盈眶,心底被深深震撼了,这喊声中包含着多少真挚的情感啊,充满了多少不舍啊!
读完这本书,我思考了很多。以前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多么的幸福,总是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行。妈妈让我做家务时,我总是很不情愿,觉得自己还是小孩子,不应该做这些,就找各种理由拒绝。现在想起来真是感到很惭愧啊,我应该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要像青铜那样有责任有担当,为妈妈多分担一些家务。
我准备将这本《青铜葵花》推荐给我的表弟赵江燚,希望他读后也能受益匪浅,并且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梦想。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3
这是一部感人的长篇小说,讲述了一个男孩,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还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小说,记录着小男孩亲眼目睹的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草房子》如果不是这本书,我也不会明白:爱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远不衰老,那就是爱!
有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里面,有着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而这个地方,就叫油麻地。在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涯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
文弱、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正因为她的到来,桑桑变得干净了,不再抢妹妹的饼干吃了,吃饭也变得文雅了,不再把桌上洒得汤汤水水。。。。。。
每回读到纸月,我便忍不住在心里和她做比较,看我与她之间的差距有多远。我也要像纸月一样,做个善解人意的小姑娘,珍惜现在,珍惜友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最好。
执着、倔强的陆鹤是个秃顶,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他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自从他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才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这令我明白了,只有付出,才能让大家改变对的看法,只要心灵美,再丑陋的形象也会散发出动人的光芒。
勇于承担的杜小康,他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当他们的鸭终于下蛋的时候,又不小心把鸭放进了别人家的鱼塘,吃光了人家的小鱼苗,鸭子和船统统被扣留了,他们的希望又一次破灭了。但是杜小康并没有放弃,而是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
?草房子》这本书,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而是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人生中很多闪光的地方,如果你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优点,那么就很难取得成就。同时要学会宽容大度,欣赏别人,要学会为别人喝彩。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之下,我慢慢地看完了曹文轩的名作《草房子》。书中没有头发、曾经倍受小伙伴嘲笑的秃鹤,把蚊帐拆了当鱼网捕鱼、把家里煮饭的锅砸了当废铁卖了买鸽子的桑桑,文静而漂亮的纸月,家境陡然转变从而失学的杜小康……他们一个个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桑桑这个男孩子。桑桑的调皮是非常出名的。他除了会把蚊帐拆了当鱼网捕鱼,会把家里煮饭的锅砸了当废铁卖了买鸽子,还欺负同学秃鹤,把秃鹤的帽子丢到大风车上,让他拿不着。有一次,桑桑和同学杜小康玩火,居然烧着了旁边的稻草垛,让村民们损失惨重。桑桑还把他爸爸很不容易得到的、象征着荣誉的十二本奖本撕去盖了章的第一页做自己的摘抄本……桑桑就是这么一个非常调皮的孩子,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这些行为特别好笑,我甚至在桑桑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是啊,十来岁的男孩子哪有不调皮捣蛋的呢!
我读着《草房子》,读着桑桑的调皮,想到了自己的童年。记得我也曾做过一些像桑桑那样啼笑皆非的事情:夏天午睡的时候把睡觉用的竹席的绳子剪断,把一个个小竹片往楼下丢;喝牛奶的时候悄悄地把牛奶盒放到隔壁班的花圃中;老师叫我倒垃圾的时候,我为了快点回家,趁着没人把垃圾倒到隔壁班的垃圾桶里……现在回忆起这些往事,才感到自己那时侯是多么的可笑!
作家曹文轩在《草房子》这本书里塑造了很多像桑桑一样真实可信的同龄人,我读来觉得特别真实,也很佩服作家有这样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我想,只要我留心生活,善于观察生活,我的作文也一定会写得更好!
当我翻开《草房子》这本书时,我并不感觉很好看。因为,他一开始只是讲了陆鹤的故事,但是其中也没什么让我感到稀奇的东西,只是让我感到了一个叫“桑桑”的人的顽皮。后来,故事就开始慢慢地向我们讲述桑桑的故事,让我感到十分敬佩的是,曹文轩果然是一个很有文采的作家,因为他每个章节虽然是在讲“草房子”的由来,有或者是白雀、细马的故事,但却一直还是绕着桑桑来写的。
我看着这本书时,完全进入了这本书,因为曹文轩好像真的把我带到了那个地方,你不能想象,曹文轩居然能将你一开始痛恨那个自私的老奶奶至极,但是她却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命丧黄泉让你感动。
与其说这本书是围绕桑桑来写的,不如说是围绕桑桑写的悲剧。基本上每一个章节都附带着一个悲剧。但是那些遭受着悲剧的人却在低谷中挺了过来,十分励志。比如在讲杜小康的故事的时候,你无法想象居然一个小小的动作却是本来幸福安康并且富有的家庭在瞬间支离破碎,可是杜小康和他的爸爸却挺了过来,再想想我们,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长大了该怎么办?
这本书是我收益匪浅,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在低谷中只要奋斗,一定不会失败!在失败、人生的低谷中,不要去放弃,想想桑桑和他的爸爸,杜小康他们,坚持下去,那样你一定会成功!
?草房子》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写的一本儿童读物,它语句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故事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终身难忘刻骨铭心小学生活。小说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的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感受到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场景。
“秃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秃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秃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来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先都失败时,他索性在会操上亮出秃头,导致学校错失了“第一”的荣誉,这样,秃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所有的人。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这是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因为,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度过难关,人间处处有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织网是为了捕鱼,磨刀是为了砍柴,播种是为了收获,读书是为了增长知识。这个学期里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因为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油麻地小学充满了欢快的笑声。油麻的小学生可爱活泼开朗。在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桑桑、纸月。纯真,没有一处不让人感动。老师和这些学生们无话不说,在人心中,这些学生们虽然很小,但是他们那种精神都深深地吸引我们。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范文为大家带来的8篇《草房子读后感五百字》,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范文。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4
一六五九年,一场无情的风浪推翻了一条小船,埋葬了鲁宾逊的伙伴。他漂落到了孤岛上,从此孤独和艰难缠绕了他二十八年。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鲁宾逊最后逃出了小岛,回到了祖国。这就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鲁宾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
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慢慢的,他独特的个性体现出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我很佩服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因为他孤身一人能在孤岛生存,并生活的津津有味:有自己开垦的麦田、有牧场、有两所木房子、有自己烘制的锅……并且坚持了15年,直到有人到来孤岛来救援他。
而现在的我们,别说在孤岛,一个人在家里都有可能不能自食其力的生存。
我们这祖国的新一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脑子都生锈了。而鲁滨逊?克鲁索在孤岛上必须运用智慧才能存活。假如他当时安于现状,不到岛的另一边探索,就不会发现那边世外桃源似的果园;假如他没用勇气救船长,就会失去让他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难得的机遇;假如他当时没有把自己的“住宅”加了一层防护用的树,那么在阻止船上的人的叛变时,就没有他们既能躲藏又能射击的好地方……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5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6
我喜欢读书,异常是小说。所以,这个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先生的《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证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证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之后,“我”才想到,自我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我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写五百字的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因为突发的疫情,让我偶然的读起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刚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仿佛我就是鲁滨逊本人。
鲁滨逊在冒险航海中不幸遭遇了大风,船严重受损,同伴们被淹死在海中,他被海浪冲到荒岛上以后,不是叹气说自己有多么的不幸、糟糕,而是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搭建房子、荒岛种植、养殖动物、制作工具等等。他在那所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衣服、枪弹等等,就这样他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漂流记。他在要绝望和没有办法时用自己的坚强和机智与饥饿、海浪等作战斗,他总是乐观的对待事情,珍惜每一个能让他获救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但他还是勇敢的战胜了他。最后他终于胜利的被救了。
有一次,我做作业时,碰到了一道题,但我并不是用许多时间与精力去解决这道题,而是没有通过头脑,乱写了一通,答案并不正确。过了几天,一次考试中,我便又碰到了这一题,我用了一些时间去解决这一题,但我还是不知道,即使我绞尽了脑汁,我只好往下做题,直到考试结束,我也还是不会。这让我懂得了,不能图一时之快,不能一时侥幸过了,不然这还是“失败”,要向鲁滨逊一样遇到困难时勇敢的战胜他,这样才是“胜利”!
这就是我的读书感想,《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既好看又有知识点的书,同样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推荐你们去看一看,也许你们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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