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需要围绕主题来写,这样才能不偏题,人人都会写心得,但是想要写好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叁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治社会心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治社会心得篇1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强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
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必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的各种制度,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的救助,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稳步强化和推进司法公正,促成法治价值目标的实现。
四、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法治建设也不例外。法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权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作后盾。具体来看,人作为最根本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宏观上,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采取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提高法治建设的质效,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所以必须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设置一定的编制,配置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明确职责任务,使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地位相适应;微观上讲,无论哪一类学法对象的学法,都必须有一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将法律正确地传授给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学法者的专业普法队伍,能真正把法治的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如何营造氛围、如何展示法治权威,也都必须要有具体的人员来操办。法治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所以人员的充分配置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同时,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财力和物力的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治建设,在确保了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从法治建设的主体来看,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这不仅要从实践中获取经验,更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这需要财力和物力的支持;从法治宣传的载体来看,宣传场地的建立、宣传硬件设施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宣传设备的配置无不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从法治建设本身来看,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完善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建设进程及质量。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社会心得篇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应当从宪法中寻找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法律中如果存在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清理,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持_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_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_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法治社会心得篇3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治社会心得篇4
回顾历史,古语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我国坚决地选择了依法治国这一伟大策略。我们就是要通过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规范经济活动的各个主体,进而引导市场经济的良性竞争;要通过依法治国实现政治清明,进而实现人民民主自由;要通过依法治国巩固改革发展成果,进而铺就小康社会建设大道,实现“中国梦”。
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制定了有关政治生活、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生态保护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国家管理有了一整套有章可循的法律依据。随着时代的推移,新兴领域的法律空白也不断被填补,整个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同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司法实践活动不断得到全国人民的肯定,我国依法治国的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依靠国家法律规范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也不断增强!
总之,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形成全民参与、全面信法、全面守法的社会风气。只有大家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才会赋予法治强大的生命力,进而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
法治社会心得篇5
放假伊始,我和同学一起开始为我们的实践做了准备工作,由于此次是去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实践,于是我们的前期工作是找了资料了解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信息,查看了《中国法律援助》、《广东法律援助》书籍,同时结合互联网算是初步了解到法援的一些内涵: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服务维护权为己任。法律援助制度,伴随着律师制度改革的'大潮,走上我国法治发展的舞台,填补了我国法律制度的空白,它是在艰难中起步,创新中发展。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矢志不渝为穷人谋福利的奉献和创业精神,当然也了解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法。
前期准备工作已告一段落,让人期待已旧的社会实践正式开始,第一天,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刘律师接待我们,刘律师先是给我们介绍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常规工作包括:接见法律咨询的来访人员、电话咨询、还有要写一些法律文书如帮忙写代理词,起诉书等、还有整理案例卷宗等工作。大学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大学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刚开始是让我先熟悉一些相关的法律援助制度,这一天有很多人来访咨询法律问题,大多数是农民或是没钱打官司的平民百姓,当中还有一老妇人诉说其遇到的事情时流着眼泪,、看着她在不停地擦拭着泪水,只是感慨泪光背后那一段艰辛的人生历程。刘律师耐心地为她解答其所遇到的问题,并向她说明在法律上必须要有依据才能去打官司。从刘律师在为人民解忧的过程中,我也获得一些法律知识,第二天开始,刘律师让我们看以前的案例卷宗从中我了解到目前端州区的只要犯法事件是抢夺案,而违法犯法的人居多是外省来肇打工的未成年人,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法律知识,于是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在这些案件中,我们总是要非常细致,耐心地去了解此类案件的来龙去脉,尽可能地争取给这些失足的未成年人一次该过自新的机会,正是由于法援的负责与努力,在过去的一年里,肇庆市端州区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取得很大的成就,力挽未成年人,为社会提供一个典型的模范作用。在这里我除了看到对社会负责的形象更是看到山量可爱的人性。
在这段实践的过程中,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咨询与法有关的事件师在为他们解决问题时,自己也获得相应的法律知识,感到欣喜的是发现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而且来咨询的人员多数是农民,老人等等,这表明我们在法律宣传方面特别是法援这一版块上做的非常好,是法制实施过程中可以借鉴的榜样。
同时,我除了在法援这边帮忙之外,还过去财务室那边帮忙整理档案,主要是把平时司法局的红头文件整理在档案袋里,再进行分类,分类的过程中要注意日期、编号、文件名称、页次,全宗号等目录的填写,接下来是要把这些文件相关内容输入电脑,这时要学会操作darms____档案文件管理系统软件,先是打开该软件输入user,password之后开始检索档案管理录入输入相关内容目录连续录入保存就这样操作呢,同时也要把整理好的文件打印出来,这时的挑战是要处理打印机有时暂停的问题,于是尽量地利用所学的电脑知识帮忙解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少不了长辈,上级的指导,帮助。
以下我将对自己在该次实践过程中获益或是说领悟的一些道理,建议写出来:
一、在法援的工作过程中,让我明白在这项工作上要负责,要有耐心,爱心当然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大一时所读的法律基础要多研究。
二、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就要问清楚,特别上法律的问题,他们都是有根据的东西,千万不能模糊地说过去,要严肃,认真,细致地对待。
法治社会心得篇6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014年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1mi.net〗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_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这一重要要求,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以“枫桥经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还要在精细化、专业化上下功夫。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治理必然朝着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迈进,需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比如,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领域建设专业性调解组织,引导那些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的专业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在家事领域,建立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协助法官就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等问题进行专业评估。在制度领域,则需要深入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动各类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更好地对接,积极贯彻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健全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制度。
当前,社会治理正朝着智慧化方向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智慧治理”,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与治理成本。例如,一些互联网平台运用大众评审方式,解决了大量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保险理赔纠纷。这种低成本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又不影响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各地在线调解平台的搭建,甚至能让部分纠纷的解决不用迈出家门。相信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加丰富的可能性,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法治社会心得篇7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这一重要要求,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以枫桥经验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还要在精细化、专业化上下功夫。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治理必然朝着精细化、专业化方向迈进,需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比如,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领域建设专业性调解组织,引导那些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扎实的专业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在家事领域,建立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协助法官就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等问题进行专业评估。在制度领域,则需要深入推进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动各类调解与司法确认制度更好地对接,积极贯彻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建立健全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制度。
当前,社会治理正朝着智慧化方向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的智慧治理,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与治理成本。例如,一些互联网平台运用大众评审方式,解决了大量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保险理赔纠纷。这种低成本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又不影响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各地在线调解平台的搭建,甚至能让部分纠纷的解决不用迈出家门。相信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加丰富的可能性,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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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心得篇8
在理论学习结束之后,我进入社会进行社会实践。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一些案例表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
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践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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