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心得体会中促使大家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追求,为我们的人生增添意义,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教训,给他们提供建议,叁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遵守法律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1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2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了《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了《教师法》,《普法》……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六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六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学法,伴我成长。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我们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单位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单位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基层干部要爱国守法,我们基层干部是日常办理业务工作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日常工作中。
二、基层干部要爱岗敬业,关爱群众。在日常业务工作过程中,基层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乡镇干部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群众,用基层干部的爱心去化解群众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群众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日常业务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自觉关爱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不歧视群众,做群众的良师益友,使群众在湫头镇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普法教育是开放性教育。乡镇制定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业余时间要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才是基层干部构建美丽和谐新湫头添砖加瓦。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3
一、要严守纪律
二、要管好自己
首先必须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加强党性锤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做到,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自己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抛弃私心杂念,不但在公共场合要做出表率,维护警察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一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我们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时刻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这样,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的成绩当成了应该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要时刻以此自警。
三、接受监督
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分析我们身边的民警、辅警违法犯罪的情况,从正反两方面看,实际上监督对我们自己能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有人在旁边经常提醒,有相应的制度对我们有所约束,就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自己更加健康地成长。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4
回顾这一年的,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摆正工作位置,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积极进取,努力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在学习方面
带领全班努力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我深知在社会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不断学习提高是多么的重要,只有能认真学习才能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所以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力争在工作实践中出成效,在实践中出成绩,在实践中出风采。并且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与本班成员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充分调动本班人员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全班的整体水平。
二、在工作方面:
带领全班严格遵守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听从命令。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都要认真站好每一班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努力维护好自己辖区内的交通秩序,保证各种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和违法行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那些
不理解我们工作的人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有理有节,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我想说,工作对于我们大家来说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也是人生道路中不可多得的经历和锤炼,对工作的热爱,对职业的理解,让我们多了一份责任和使命,正是这份使命,促使自己,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尽心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加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争取新的一年会做的更好。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5
从教十三载,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专业而形式多样的培训,通过这次两天多的理论学习、5节导课观摩以及各位老师的精彩议课,本人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首先是观念的转变,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学”就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看书来获取知识。互帮”就是让先学会的上台来当小老师。我也曾多次和同事调侃道:难道老师想尽一切办法教学生都教不会的,学生还能把学生教会?那我们不是就该下岗了?所以,从09年我市开始推行“自学互帮导学法”以来,我一直以抵触的情绪面对这种新理念。心想:既然教育局都让学生自学,让我们耍,难道我们还不会耍呀?可是,随着教育局组织的一次次大型的“自学互帮导学法”培训的举行,我的心逐渐紧张了起来,逐渐认识到这一次好像不是光打雷,恐怕是真的要下雨了,尤其是后来听说教育局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实地检查,并作为考核学校的依据,而我校为了推进“自学互帮导学法”的进程,也实行推门听课,这时我才真正感到一种恐惧:“暴风雨来了!”才真正认识到:我不能再原地踏步了,我必须要进步才行!
课堂的改革需要理论的指导。对于“自学互帮导学法”,我以前只是把它当作一种口号而已。至于什么“三阶段八环节”究竟是什么?我的心里是一片茫然。就在这时,教育局组织了一期又一期的“自学互帮导学法”培训会,我有幸作为小学数学培训(2)班的学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这次的培训会很有独到之处。其一:培训时间较长,为期五天。这在我从教以来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长时间的专业的培训。其二:形式多样。首先是举行了开班典礼,唐云棕局长、彭仕伦老局长亲自参与动员,接着主要由赵兴华主任对“自学互帮导学法”的理论知识作系统的、详细的讲解,然后是观摩课堂导学,组织议课。这样一来,五天的时间一晃而过,由第一天周末的怨言、老师们的腰酸背痛到今天的恋恋不舍,有的老师甚至还说:“我还想把赵主任自编的教材复制回去慢慢研读,要不下次的培训我还来参加。”由此可见,这次的培训对我们的触动之大!
通过这几天对“自学互帮导学法”理论的`培训以及导学观摩,我们不但提升了自己的理论修养,还让我们由迷茫走向清醒,我现在是真正体验到了经过疑惑与痛苦,而后享受顿悟的那种愉悦。
从理论上,我认识到“自学互帮导学法”是在新课程背景下,提倡“教”以学为主,学以思为重,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视学生为“具有无限发展的生动活泼的发展个体”。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自学为主线,学习中要让先会的教不会的。我还认识到:“教别人学习”是最好的学习方法,教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是在不断的学习和更新,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更加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而老师只是起一个“导学”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向,它与国家的新课改的基本理念是紧密相连的。它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动机、目标、自学、互帮、评价、导学。”其中我们强调“自学”,是因为它既是课堂导学的目标,也是课堂导学的策略,我们主要是想通过学生的自学的方式与策略,来训练与培养学生自学的习惯与能力,这也是学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最重要的目标。通过自学,就造就出一部分先会者,也出现一部分未会者,还有一部分介于二者之间,这样,就为“互帮”提供了可能。当然,“互帮”不是目的,它是为了解决自学时学生用个体的力量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自学”才是目的,既是互帮的目的,也是一切导学行为的终极目标。
有了这些理论的指导,也让我逐步反省到自己平时教学中的一些误区:
误区一:“自学”,在以前,我理解的“自学”就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看书来获取知识。于是一开课,就出示几点自学提示,然后就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教材,觉得这就是“自学互帮导学法”中的“自学”。殊不知,其实真正的“自学”并不是让学生一下就从书上看到结论,而它的实质是“让学生经历知识的产生过程”。因为学习是学生的自己建构,是学生的经验建构,是学生的自主建构。所以,真正的“自学”是让学生经历建构的过程。
误区二:“互帮”,在以前,我理解的“互帮”有两层意思,一是调整桌子的摆放位置,弄成形式上的小组,二是让先学会的到台上来当小老师,教不会的。而真正的“互帮”的实质是变一个老师为多个老师,实现“生生互帮互助”,让每个学生都有事可做。主要体现在互相帮助、互相激励、互相评论、互相检测、互相监督。才能真正解决独立自学不能解决的问题,从而提高课堂效益,减轻教师负担,实行优生差生双赢。
误区三:“目标的提出”,以前我以为只要出示了教学目标或出示了自学要求就表示学生有了目标了。其实通过这次的学习,我才真正理解到“共商学习目标”几字的含义,共商目标时,应多设想,少设定。轻预设,重生成。因为教师的目标不等于学生的目标。大多数同学的目标不等于每个同学的目标,目标尽可能是让学生自己参定的,不同的学生可以定出不同的目标,正因为有了一个必须的、自己能达到的目标,他才会有动力、有方法。才会真正实现“我选择,我负责”,目标的巨大的导向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因为“教育”是学生遗忘了学校灌输的知识后所留下的东西,所以,我们不但要注意知识目标的达成,更重要的是注重非知识目标的达成。
总之,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我对“自学互帮导学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我决心在今后的导学实践工作中,主动以“自学互帮导学法”理论为指导,让自己尽快地成才起来!
今年是我国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公务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们满意。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6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苏联教育家加里宁赋予教师的神圣使命,而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的很多圣者也都早已把教师这一职业推向了崇高的阶梯,但纵观当今纷杂社会中的人民教师,或许是因为夹杂名利、金钱、权势、地位等太多的现实因素,他们在不断地追求这些时,却渐渐地淡忘了圣者们最初的教诲,于是,也相继缺失了其最基本的师德心。因此,谈师德,学师德,体会师德,一定会显得尤为重要了。
德高才望重,德浅而行薄,我们的教育始终都把德育放在首要地位,而对于我们青年教师,尤其是初出茅庐的新教师,更要规范自己的师德学习,教师的言行举止自始至终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下一代,而幼儿的自我认知力不足,其更多的是一种行为的效仿,因此,幼儿教师所承担的德育责任就显得更重要,但一旦当幼儿的优良品德成为了一种习惯,那将对其终身发展起着无可掂量的作用。
在此,我想结合实际谈谈对本次师德学习的四点体会:
一、礼仪当先,言传身教。
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这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真实教诲,以礼待人才能以礼服人。
对于幼儿教师,仪容仪表要有礼——自然和谐、秀外慧中,行为举止要有礼——自然规范、亲切优雅,交流言语要有礼——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教师规范的礼仪可以直接显现出其个人的修养和品位。前些天,看到一则题为《幼儿园老师要注意言行举止》的新闻,由于案例中的教师行为在现今社会中普遍存在,于是,不禁引发了我的深思。新闻中的一段内容是这样的:
前些天,班里的小朋友进行了一场令人深思的对话。对话是我们请参加某一活动的小朋友交50元钱引起的。
小朋友甲说:“50元算什么,100元我也交得起。”
小朋友乙说:“200元我也交得起。”
小朋友丙说:“我爸爸给我买了好几百元钱的玩具呢,这点钱算什么?”
小朋友丁说:“我家还有小轿车呢。你家是什么牌子的车?桑塔纳?我每天来幼儿园坐的是xx牌豪华车。”
还有一些小朋友说,我家有3层楼别墅,我家有摄像机,我家还有……
深信这样的对话在幼儿园是极其寻常的,而让幼儿出现攀比行为也不免有家庭因素的影响,但绝不排除教师对幼儿的间接影响。比如,不成熟的幼儿教师在组织集体活动时,常言“今天谁带的玩具最多啊?”“今天xx小朋友的衣服最漂亮!”等等,由于教师自以为的不经意的言语,却早已为孩子播下了攀比的种子……作为教师,其引导幼儿的言语应是积极的,应是有利于幼儿良好品德的形成的,如“今天xx小朋友睡觉最棒了!”“你今天是我们班里最勤劳的小朋友!”等,这就是教师的言语交流要有礼。但这只是万千事例中的一个,类似的事例不计其数,这也更提醒我们在学习礼仪的同时更要时刻审视自己的礼仪行为,这样才能做到言传身教。
二、严于审己,虚心求教。
“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更何况在幼儿教师这样的大集体中,任何一位都有我值得学习的闪光点,智者则会虚心地汲取他人的精华从而丰富自己的养分,便使自己更强大。当你犯错时,优秀的领导定会严厉地指责你的错误,那是因为领导看重你,欣赏你。于是,聪明的人享受批评,赋予批评以美妙的音乐,在不断地审视自己的过程中快乐地成长。愚笨的人则善于打起他人过错的名号,却始终不知过错的根源其实就是自己。吴淡如的文章《其实你也有问题》中的小故事则道出了其中的道理:愚笨的太太指责她人的懒惰——衣服从来洗不干净,只有当朋友为她擦去了愚笨太太家多年未擦的玻璃窗户上的污渍后,才彻悟其实自己才是懒惰至极者。因此,当错误出现时,始终牢记——先从自己找原因。
三、勇于探索,忠于实践。
青年教师都有一颗蓬勃向上的心,总有使不完的激情。在科学教育的道路上,我们倘若停滞不前,必会落后于时代的边缘,于是,不断学习就成了必定的法则。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对教师的知识面也有相对较高的要求,我们不仅要精通本专业的知识,更要注意旁收杂学,从而触类旁通,将探索的理论用于实践,从而使理论得到升华。有能力的教师总是能将幼儿的各种实际行为联系到理论层面,通过严谨地分析,恰当地道出其中的本质原因。但这样的能力不是一蹴而成的,是自己在勇于探索,忠于实践的过程中积累所得,也是成为专家型人才的一项莫大的财富。就像《把重负变梯子》里的瘦弱无力的女子,在与三位强大的男士竞争过程中,而她却成为了唯一一个顺利过关的人,她的成功没有捷径可言,凭借的就是她长期在探索与实践中所得的智慧,在关键时刻闪耀光芒。
智慧的储备是一项长期探索和实践的艰苦工程,乐于享受这项工程的人,定能厚积薄发。
四、享受快乐,苦中忆甜。
幼儿教师的工作繁琐,由于各种因素肩上所承担的身心压力又大,如若不能随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长此以往,必将对这一职业产生倦怠心理,这就极不利于教师自身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
曾经这样问过一位有一年教学经验的新教师,请她谈谈她是如何理解幼儿教师这份职业的,“苦中作乐!”简短的一个词,瞬时让我顿悟,一个人如果懂得能从苦中找快乐,并享受快乐,那她的人生必是幸福的。于是,每当朋友问我,“你难道一点都不会烦孩子吗?”我的回答总是:“她们都很可爱啊!”试着摆正心态,当每一次忙于手头的工作时,我总会告诉自己——做这些都是更好地为孩子。快乐常常在于你的选择,你选择快乐,那你就是快乐的,不在于看风景,而在于看风景的心情。
有人说,教师是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有人说,教师是春蚕,春蚕到死丝方尽……我自认为,我没有蜡烛和春蚕那样的伟大,只是因为我热爱这份职业,享受有孩子的温暖,所以,我会用心,仅此而已。
遵守法律心得体会篇7
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同学玩警察抓坏人的游戏,我常扮的是地主坏蛋分子,而心里却惦记着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那顶军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一名穿着橄榄绿的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长大一些了,看到电影里的警察用扩音器喊着:“你们被包围了……”总是有些激动不已。
警察,总是和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些词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男性的、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词。学校毕业后在社会这所大学校里摸爬滚打了三年。两个月前加入维扬巡防大队,成为一名辅警队员。辅警与民警是不一样的。辅警的制服没有臂章,编号是32开头……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资格,许多活动必须要在民警的带领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只能跟在后面做,没有自己的主张。难道梦想是丰腴的,现实是本文消瘦的吗?不,不对。辅警与民警也是一样,我们也时常被老百姓称为警察同志。我们的身上也系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我们的身上同样要体现出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样的精神。
“控制案件高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是上级领导机关赋予我们巡防大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巡防大队的辅警队员,只有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熟练掌握盘查技巧、提高自身的训练素养,才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平安扬州建设进入新的时期,我们也会与民警一样,努力工作,确保巡区内平安稳定,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每一天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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