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明确的演讲稿是吸引听众注意力的关键,大家在准备演讲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语句通顺,叁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懂法知法的演讲稿最新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1
同学们:
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此致
敬礼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2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需要注意的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x班的李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哎!这本书中怎么这么多错字,还有那么多不清楚的。不行我得去找书店老板,他明明说这本书是正版的”。有的同学劝我说:“算了,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又不是标准课本,就凑合着看吧。”“那可不行。”我说:“他可侵犯了我的权益,他应该受到处罚的”。
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类似于以上事例的事情发生,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而放弃了讨回公道的机会,则使违犯法律的商家逍遥法外,更大程度上的实行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制定有许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制定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的帮助。同时,也给那些不法分子以打击和制约。
目前,我国有许多完善的配套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等。例如、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等。
“法律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这句朴实的话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个人从出生直到去世就和法律结有不解之缘。我们踏进人生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有依法教育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有人身不受欢伤害的权利。到了法定年龄,我们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同时有保卫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义务。经济上有合法继承财产的权力,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社会保障的权利。我们一生都享有法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可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5
尊敬的xxx:
大家明白法官凭什么来判定谁是谁非吗?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必须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务必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务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明白,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忙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刘阳的孩子,他很厌恶同班同学沈强,于是,这请他的好友李严帮忙报复,刘阳先介绍沈强和李严认识。李严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向玩到天黑,李严和刘强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沈强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沈强的家长还是明白了,到派出所报了案。李严和刘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李严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能够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6
亲爱的同学们:
二十一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持续增长。全国刑事案件立案的65%为青少年所为。“人之初,性本善”的青少年,被人生最初的暗淡所迷惑。有些同学,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加注意,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管束,不断积累恶习,积小恶而成大恶,很容易就走上青少年犯罪的道路,乃至悔恨终身。
我们对校园法制教育的理解,既不能单单是法律条文的宣讲,也不能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灌输,更应该是知法守法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更是中学生遵纪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我们要明白哪些事我们不能做、不该做,哪些事我们做了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从而指导我们做好我们应该做的,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打造和谐、上进、团结、拼搏的校园风貌。遵纪守法创建平安文明校园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告别不文明行为,理应从我们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守法的中学生。为此,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法制,知荣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制权威。
二、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偷窃,不赌博,不参加迷信邪教活动,不涉毒、涉黄等。共同维护社会、校园的安定和良好秩序,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要讲社会公德,讲文明礼仪,在家要孝敬父母长辈,多为父母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多向父母献上一份亲情爱意,学会感恩父母。
四、自觉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对生活中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倡导礼仪新风。
五、规范仪容仪表、自觉着装校服,加强自我管理,提高校园公德意识,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教学楼内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节约用水用电。
六、远离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出入的娱乐场所。在校园拒绝使用手机,不看不健康的书报音像资料。
七、刻苦学习,珍惜时光,树立“勤学赶帮超”的意识,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
八、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遵纪守法、告别不文明行为”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时的激情,必须是来自内心持久的准则,必须是日常生活中长期坚持的行为,必须是面向未来庄严的誓词。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事,说文明话,争当遵纪守法的中学生。牢记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和班规,提高自身文明修养,维护集体荣誉,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为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而奋斗。”
特此倡议!
懂法知法的演讲稿篇7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春风吹过,我仰起头,看到湛蓝的天空中,风筝在那儿舞动,地面上,孩子们手中收放着的线,使风筝在天空中飞舞得更加美丽。我想,如果没有线的束缚,风筝也会迷茫。作为一名小公民,咱们需要的则是法律的束缚。同时,咱们也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将要用双手拥抱未来。在此之前,咱们必须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从前,我喜欢漫步于校园,接受着知识海洋的陶冶,我始终忘记不了一句话,“德是成功的基石”,我学会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它的第一次出现,总给我一种神秘而威严的感觉,从早到晚,它一直陪伴着我,它的神情是那样严肃,但是它的存在又给予我无限的安全感,好似它成了我的保护神。如今的我啊!感觉法律是那样的高大,它的光环将我包围。原来法律离咱们如此之近,现在的我更一步的认知了法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一句话,告诉我着咱们要懂得法律,当今社会上,很多少年因无知导致犯罪。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浑然不知的走向违法犯罪。而咱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国上下,每一年所构成的犯罪案中,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仍在逐年增加,对于这种青少年犯罪,国家已引起了高度重视。有一位记者曾随机采访过几所学校的数位同学,问他们有关法律的知识与常识,而可以笞对的同学是少之又少。从这个事例中体现了什么?如今的每一位学生,更多的是需要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懂法,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他整个下一代的素质,只有如今每一位青少年具有强大的法律意识,一个国家的将来才可能向真正健全的法制国家更进一步。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咱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咱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咱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的,也是一个和谐安定的时代,但是,当咱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就这一点,我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古老传承?咱们要做一个守法的青少年,咱们就应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咱们的心中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使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播散正能量的种子。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咱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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