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读后感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原文内容,起草一篇读后感帮助深化我们对书上剧情的领会,叁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三》小说读后感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三》小说读后感篇1
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三》小说读后感篇2
从女性的角度来说,可能同性相斥的原理,我从故事的一开头就用一种嫉妒的眼光审视这位女主角——伊丽莎白,她有一种固执的偏执,她用自己自以为是的偏见看待男主角的为人处事的方式,与此同时,男主人公因为从小所受的教育的缘故,对待所有人及物的那种傲慢的态度,于是故事的一开始,作者就点明了故事的主题——傲慢与偏见。
班纳特太太确实是位让人讨厌的势力分子,只是出于爱女儿的心态,我却愿意去原谅这位母亲。而班纳特先生,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他既然对于他的现实生活充满了不满,对他女儿们的那种愚蠢也充满了反感,只是他的解决方式是把自己关在书房,而让外面的世界继续喧哗,这种消极的处事原则,这种掩耳盗铃的方法,与母亲相比,我实在还是愿意倾向去喜爱那位啰嗦、势力的班纳特太太。
吉英——班纳特家族中的大女儿,最温柔、漂亮,当然性格有些软弱,她总愿意从对方的角度出发,解释所遭遇的一切事情,似乎她是完美无缺的,只是对于爱情的软弱,让她看起来有些瑕疵。我更愿意喜欢那个虽然鲁莽偏执的伊丽莎白勇往直前的个性。“我们往往会因为我们自己的虚荣心,而给弄迷了心窍。女人们往往会把爱情这种东西幻想得太不切合实际。”吉英对于人性更多的抱着一种更为宽容并且包容的态度,她更愿意把事事看的幸福,并且真诚的对所有事情进行祝福,相对于女主人公,我不免要说,伊丽莎白有些刻薄了。
伊丽莎白:“是的;最小的一个才十六岁。或许她还太小,不适宜多交朋友。不过,太太,要是因为姐姐们无法早嫁,或是不想早嫁,做妹妹的就不能有社交和娱乐,那实在太苦了她们。最小的和最大的同样有消受青春的权利。怎么能为了这样的原由,就叫她们死守在家里!我以为那样做就不可能促进姐妹之间的情感,也不可能养成温柔的性格。”她是位极有见解的姑娘,她对于一切似乎都能应付自如。但是同时,她对于男主人公的第一次求婚,抱着一种虚荣的、越过理性的方式去理解,虽然她憎恨他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但还是把这场求婚当做虚荣的资本向吉英炫耀。
夏绿蒂,一位27岁的老姑娘,长的容貌不够出众,也没有多少财产,并且被自己的父母亲及兄弟嫌弃,对于柯林斯这样一位牧师,倾注其精力去得到他的垂爱,并且获得了成功,她把这当作是她人生的重要机遇。的确,权衡利弊来说,柯林斯虽然迂腐的过分,但是对于夏绿蒂来说,他的确是是她跳出原来的环境最有力的跳板。所以在这桩婚姻里,尽管没有爱情之类的成分,夏绿蒂还是很好的处理了这桩婚姻,并且使之幸福。
韦博,一位风度翩翩极其潇洒的美男子,他的所作所为似乎都不合乎他的表相,甚至他那恶毒的嘴巴在诬陷达西先生时,也使他的形象显得那么高高在上。他的那种及其镇定的虚伪态度,倒是让人望尘莫及。纵观我们周围,似乎这类型的人物也是不在少数。甚至是伊丽莎白那种聪明的女性开始都被他的外表所迷惑而对达西产生了深深地怨恨。这不禁使我产生疑问,看来外表确实是相当的重要的。传播学的一种理论说到,我们对人的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以后与之的相处方式及态度。
而男主人公——达西,这是位极为自尊到有些自傲的青年,他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他极为的看重女性的才华和人品,但是在他的思想里,他还是受到了阶级思想的影响。在他朋友的那场爱情中,他自以为的因为“条件不够”的原因,而拆散了一对恋人。而在他第一次想伊丽莎白的表白中,让我们看看他都说了什么:“他说得很动听,除了倾诉爱情以外,又把其他种种感想也源源本本说出来了。他一方面千言万语地表示深情密意,但是另一方面却又说了许许多多傲慢无礼的话。他觉得她出身低微,觉得自己是迁就她,而且家庭方面的种种障碍,往往会使他的见解和他的心愿不能相容并存……”。
或许爱情真有让人急速转变的魅力。在彭伯里的相遇,达西改变了以往的傲慢姿态,及其谦逊的对待她的亲人,甚至介绍自己的妹妹给伊丽莎白认识,可谓照顾的及其周到。并且从达西先生的管家那里得知,她的小主人从小就是为体恤穷人,极有风度的人,而因为爱情的突然来袭,女主人公似乎一下子就理解了男主人公,这种转变或许来的太突兀了些。从傲慢到谦逊,我想只能认为是爱情的力量吧。他放弃他尊贵的自尊,帮助女主人公那不争气的妹妹保全名声,既出了力又出了钱,简直就是一个救世主的形象。
当故事情节发展到吉英终于与有情人钟情眷属的时候,达西却又恢复了他以前的神态,或许这与环境有关,他的确真的不喜欢伊丽莎白的家人,她那势力的母亲,轻浮的妹妹们。两个人此时心理或许都在试探,到底是冲破束缚结合还是就此斩断情丝,这时一个推波助澜的力量来了——咖苔琳夫人,她的一番抢白反而使得伊丽莎白敢于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爱情,正是应了一句话,没有阻隔的爱情平凡无奇,所以来去匆匆。故事的结局写的有些匆忙,似乎是一笔带过的感觉,有些像现代的偶像剧或者童话剧,“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无论如何,是个喜剧收场。
《三》小说读后感篇3
在我的书柜里,放着一套8册的《哈利·波特》。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来津津有味的品读。我常常看书看到激动的时候,就会用家里修长的筷子,把它当作魔法棒,想象自己是位高深的魔法师,口中喃喃的念着咒语,不停的对着家里的家俱、鞋子、水果等等物品挥舞着,幻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心里喜欢的东西。每每在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似笑非笑的送我一句话:“小许同学!你走火入魔啦!”是的,我走火入魔了!我疯狂的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带给我的魔幻世界。在这个魔幻的世界里,我见到了飞天扫帚、魁地奇球、隐形衣、黑魔法,见到了炸尾螺、独角兽、火龙等等怪兽。还见到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对决!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段故事中,我了解到哈利·波特在1岁时失去了父母,他从小就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独、寄人篱下的生活。直到他11岁那年,哈利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中邀请他去一个童话般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从那一天起改变了哈利一生的命运。哈利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对决中牺牲了。哈利被他父母的精神感动了,立志要成为一位技术高超的巫师。后来又结识了好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认真的学习魔法,一起出生入死、相互信任、不离不弃,依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不怕危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现在,我已经10岁了,但仍然很胆小,爸爸妈妈要是出门买个东西,我都不敢一个人在家。当我做数学题的时候,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懒于思考,就会向爸爸妈妈求助。看过哈利的故事,我就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能像哈利一样勇敢呢?为什么遇到难题就退缩了呢?”我决定要像哈利学习,要当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勤于思考,就一定能够战胜它。
有句名言说的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三》小说读后感篇4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那就是《三国演义》,我向同学们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的文学可是不得了啊,它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的著作,其中生动的展现了魏、蜀、吴三国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斗争,而且细致的描绘了以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关羽、张飞等人的艺术形象,所以,几百年来,《三国演义》一书广泛流传,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刘备的军师诸葛亮,他拥有极顶的智慧,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在草船借箭一篇中,由于大战在即,而蜀军缺少武器——利箭,一时又造不出很多来,所以诸葛亮想出了绝世秒招,趁着夜色和大雾,指挥20多条船,穿上排满稻草人,敲锣打鼓假装攻打曹军,曹军中计,只敢放箭拒敌不敢近战,诸葛亮轻轻松松就收到了曹军“送”的十几万支箭,难怪都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还喜欢赵云,在书中,刘备的家小正处于危难之时,是赵云舍命冒着重重危险把刘备的儿子阿斗救了出来,足以证明赵云是一个忠心耿耿的战将。在这里,我得批评张飞喝酒了,他因此被别人乘机暗下毒手,还觉得关羽也不应该骄傲,被敌人设下圈套丢了性命,我想学习诸葛亮那样的知识渊博、神机妙算,当然,首先就是要好好学习才可以,还有就是要爱好广泛,掌握好了知识本领,将来为国效力。
这就是我读《三国演义》有感,谢谢听赏。
《三》小说读后感篇5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我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十分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一样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我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之后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能够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能够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三》小说读后感篇6
如果在两年前我看这本书,那不过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冷眼相向罢了,也肯定会觉得程韵这个痴情的女人怎么那样低声下气,那么笨那么贱。可是,我几天前看完的这本书,却让我有了切肤之痛,因为一年前的我在很多方面和程韵是有共同之处的,我也喜欢上了一个悲情的男孩,所以我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我的喜怒哀乐都有他来操控,每次吵架后,他也不会主动来找我,而最可笑的是,在大吵过后最痛狠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的盼望他打电话给我,哪怕一条短信都可以将之前的恩怨化为乌有,可惜他从未如此做过。忍无可忍的我最后只有主动提出分手,如果这一次再不主动,那我是不是太没有尊严了,小娴说“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登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至少以后我还有机会让自己处于上风吧。
无可否认,我是泥足深陷的喜欢上了他,可能是因为他的冷漠,更激起了我对他的爱,或许我把它当成了一种挑战,只是双子无法理解巨蟹的幽怨,真的,星座上说巨蟹是双子的克星那一点真没错!他给我带来了太多的伤痛,那无数个泣不成声的黑夜,寂寞将我团团围住,任舍友劝说也还是低声哽咽,是的,我承认我泪点太低……偏偏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虽然主动离开他,却没能够很快忘记他,甚至还幻想着他有一天能回来找我,幸而有身边是朋友,毕竟旁观者清,记得分手一个学期后,那天正好是白色情人节,他问我有没有时间,想一起吃个饭,其实我并没有意识到那天的特别,只是很紧张的立马打了个电话(品像是恋爱咨询),品掷地有声的坚定的说:你不能去。我乖乖的听了她的话,宛然拒绝了。寂寞最霸道,它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借口,wjw你寂寞了请你不要再来伤害我!
现在准备大三了,想来会不会就这样剩下了,“并非每个女人都得到最好的爱情,因为她们知道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缥缈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我看了这句话心头不免一惊,当时间燃尽了我的青春,我会不会什么都没留下?
我以前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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