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编辑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我们对名著人物的理解哦,写读后感时要联系实际去分享自己的感想,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个良师益友,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海顺读后感优质6篇,供大家参考。
海顺读后感篇1
曾经总觉得,《诗经》之于我太晦涩、太难懂,于是总想逃避,更不要说对它有什么感觉。然而今日读《氓》,却陡然让我的心灵为之一颤。我也不知是从何而来的莫名的感动,但可以肯定的是,我被震撼了。
一遍又一遍地轻声诵读,四字一句地,朗朗上口,越发竟觉得余音绕梁。这是来自一个幽怨而悲惨的妇女的灵魂深处的哀叹。几千年前的她和她的刻骨铭心的愁恨,就浓缩在这几段稀稀落落的文字里,经不得挖掘,因为一挖就是痛彻肺腑的悲哀。
一切婚姻都是从美好的爱情开始的。而诗歌开头所描绘的那令人心驰神往的两情相悦,竟是为悲戚的结局埋下的伏笔。在年轻的姑娘眼里傻得有点楞的小伙子,眼里带笑地抱着布来换丝,她就在窗前等着。一不小心四目对视,小伙子的眼里满是最纯真的热情,而她的眼里是遮掩着的爱意,突然又觉不好意思了,含羞地笑着低下了头。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一转睛一回眸之间,都四溢着无暇的纯情。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了正处花季年华的两个主人公的形象:他如何腼腆地说,她如何婉婉地辞以秋期;他如何依依不舍地走,她如何望眼欲穿地盼。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韶华与美好,是如此令人流连,又是如此稍纵即逝。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这样的句子似乎就出于一个含着淡淡忧伤的封建少妇。再怎样强烈的感情,都要被刻意地压制。在这含蓄婉转的话语中,在这饱含激烈的感叹号之后,隐藏着的究竟是警示?是悲呼?还是无尽的哀怨?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爱情悲剧的真面目终于原形毕露。自从她嫁给他,清苦贫寒她任劳任怨。悠悠的淇水啊,你能为我作证么?你有眼么?我对他的控诉,你都听到了么?淇水不言,只是依旧默默地将船帷沾湿。
后面的句子实在太残忍了,默读之时,心中总有隐隐的绞痛。三年的凄苦生活,她任劳任怨,承受就是她生命意义的全部。言既遂矣,至于暴矣,最残忍的是郎心。日日夜夜的亲密无间,最终将美好的感情慢慢消磨,留下的只有空洞、乏味和枯燥。而这一切对于任劳任怨的她,是不是太过不近人情了呢?静言思之,躬自悼矣,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孤单的身影,那个只能对镜黯然自伤的悲惨女子。
她的恨决不能用后悔形容得尽。她无力地质问:淇水都有岸,洼地都有边,为什么你,我的士郎,却没有行止?于此时,镜头又切到曾经年少的一幕幕。当初的怎样的海誓山盟,到头来竟全部在岁月的消磨中无影无踪。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面对这样的爱情,面对这样的婚姻,手无缚鸡之力的她能说些什么呢,又能反抗些什么呢?从来不会有,也永远没有。等待着她的只有无尽的承受、承受、再承受。
这就是封建制度下的婚姻。在我看来,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爱情悲剧。
海顺读后感篇2
母爱似水晶,晶莹剔透;母爱如阳光,温暖舒服;母爱像春雨,滋润心灵……有种母爱叫温暖。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文中讲了有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流落到我们村,奶奶为了让家里“续上香火”,就让父亲把她娶回了家,可等她把“我”生下后,奶奶却狠心将她赶出家门。五年后,疯娘回来了,为了“我”闯了不少祸。最后为了给我采摘野鲜果而坠落山崖,“我”流着泪把大学录取通知书插在疯娘的坟前……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被文中的亲情所打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种母爱叫温暖,让我时时沐浴其中。
那一次,寒风呼啸,如刀子在脸上划过,非常难受。我放学后站在一棵大树旁,静静地等待着妈妈,一会儿眼前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妈妈!”我一边叫一边坐上电瓶车,看到她的脸庞冻得通红,比熟透了的苹果还红。我坐上了车,寒风被妈妈挡住了,我一点儿也吹不到。妈妈又取出了一瓶热奶茶,转过身一边给我戴上帽子一边说:“喝吧,妈妈自己泡的,营养卫生!再说下课出来渴,天凉了喝这个舒服!”我摸摸温度,还是热的!我喜出望外,不过也纳闷,这么冷的天,杯子又不保温,奶茶怎么会是热的?不过我也没有多想,一饮而尽,暖暖的感觉涌遍全身,我感到好幸福。
到了家,邻居姐姐羡慕地说:“尹艺潼,你哪儿修来的福呀,有这么好的妈妈。刚才去接你前,你妈妈泡了奶茶,说怕凉了,就把杯子捂在怀里到那……”后面说的我什么也听不清了,我尝到的不仅是奶茶的温度,更是母爱的温度。
与疯娘相比,我为我有一个这么呵护我的妈妈而自豪。我想哭,却没哭出来,那千金重般的母爱令我无言以答。
鱼儿爱湖,湖爱鱼儿,冬天来了,湖将自己冰封,为鱼儿打造温暖的空间。妈妈是湖,我是鱼儿,有一种母爱叫温暖,我铭记心头。
海顺读后感篇3
?目送》是著名作家龙应台写的一篇闻明中外的文章,在语文学习中经常会遇到,但我每次阅读时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感触,仿佛紧绷的心弦被轻轻叩响……
这篇文章中,作者记叙了两次刻骨铭心的目送。
华安是作者的儿子,刚上小学的他是那么得稚嫩而又透着丝丝胆怯。他那时对于妈妈是多么依恋,可能他一辈子都不会明白,但作者却永生难忘。正如她所写:“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21岁的华安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这时的他好像与母亲不在同一个世界,甚至是——存在他人难以理解的代沟。母亲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站在路边,一会儿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这是一种心酸的目送。
对于我来说,同样身为一个女儿,也许感慨更多的是第二次目送。
作者读完博士后回到了台湾教书。一次父亲用一辆送饲料的小货车载她去上班,到了之后父亲把车侧门的窄巷边,对作者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直到父亲离开后,作者还愣在那儿,千头万绪涌上心头罢。
每当我读到这儿,总会对现实生活中那些嫌弃自己的父母贫穷、怕丢了自己的面子而在别人面前对父母只字不提又或是夸下海口的伪君子们感到羞耻。龙应台当时作为一名大学教授都没有嫌弃自己的父亲,那他们有什么资格?父母把能给我们的都给了,我们还能有什么要求呢?
人年纪大了总会被一些疾病缠身。年老的父亲身体十分不好,黄昏多半时光都是在医院度过的,作者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看望他。因为病情,父亲的大小便不能自理。有一次,作者发现父亲的排泄物淋湿了他的裤腿,她便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手帕擦净,即便是再脏,她也毫不在意。
那天,天空中闪着细细的雨丝,被风吹斜,飘进了长廊内。作者的眼前是一口巨大而又沉重的棺木,缓缓地往炉门内滑行——她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是家里的老二,有个姐姐比我大11岁。作为一名初中生,我的父母在同龄人的父母中年纪算是比较大的。他们总是对我说,要好好学习,将来找份好工作,让他们过上更幸福的日子。我总是一边微笑,一边点头答应着,但我明白——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来的更快。所以在一起的日子才是最幸福的时光,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来孝顺父母。当然,也要努力学习,因为只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他们的辛苦才没有白费,我才能对得起他们。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且行且珍惜。
海顺读后感篇4
希斯克里夫的爱是那么强烈,所以他的复仇也是犹如暴风雨席卷一切,令人恐惧却无法反抗。他一直以复仇为目标,想要得到他所恨的人们的一切。可以说他的复仇是成功的,亨得利饮酒过度而死,凯瑟琳在精神的折磨下生下小凯瑟琳而去世,林顿兄妹病逝,亨得利的独子哈里顿在希斯克里夫的有意教导下,成了一个字不识丁的恶劣品质的小混蛋,小凯瑟琳被他强迫嫁给自己的儿子小希斯克里夫,只是为了侵吞林顿为自己女儿留下的画眉山庄及一切财产,小希斯克里夫身体孱弱,但也一直被他的恨意所驱使,不断恐吓与威胁,成了他得到目的的工具。在一切都如他所愿,最后的他却选择了绝食而死。
他得到了多少,失去的则更多。他失去了这一生他最爱的也是最爱他的女人,失去了本该娴淑温良爱他的妻子,失去了他该得的亲子之情,失去了他们对他的那一份怜悯同情与尊敬,代替的是无限的恐惧与痛恨。
哈里顿的内心深处是温驯善良的,在活泼坚强的小凯瑟琳的影响下,他阳光的一面不断的显露出来,他与这个可爱的姑娘的结局是美好的,幸福而温馨,他们的爱唤醒了希斯克里夫内心的良知,让他看到了自己同心爱的人曾经的影子,在希斯克里夫最后的几日,他那少见的好心情,也许是他这一生除了与凯瑟琳在一起的时光外最幸福的时刻。或许在那段时间开始,以及他入土之后,凯瑟琳一直陪伴他左右,不再分离。
海顺读后感篇5
这是青铜和葵花的故事,这是男孩和女孩在苦难中感动大家的故事。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他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他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 他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拥有了爱,那种大爱,就比什么都重要。他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都是幸福的、充实的,都被对方的爱感动着。青铜所做感动着葵花,感动着我们,而葵花在苦难中也感动着每一个人!
生活虽然艰辛,但这家人却没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着的是以后的好日子。苦难是永恒的,我们用不着为自己的一点点苦难就大惊小怪,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的心态。
我们可以像青铜葵花一样,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感动自己,感动大家!
海顺读后感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为《狼图腾》的小说,一开始还没什么,到后来我发现,我的思想与认知已经被《狼图腾》影响了。就象写《超限战》的那位大校说的那样:人不一定能改变书,但书很可能改变人。
本书由三十六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从作者(北京知青)到大草原插队直至完全融入蒙古游牧生活。期间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还和他心爱的小狼共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的“游牧”。
本书的结局不算美好,可以说很悲惨—小狼死了,二郞与伊勒、黄黄也死了,草原上的动物被屠杀了大半,草原逐渐沙化,不禁让人潸然泪下、思绪万千。
其实我并不反感狼,反而挺喜欢,喜欢狼的强悍、勇敢、智慧、雄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喜欢狼出众的军事天才、宁死不屈的精神和不可驯服的品性。“狼图腾”一次又一次教会游牧民族生存之道,相比之下,农耕民族确实软弱多了,象羊,象家畜!才会被征服。农耕现在是打回去了,还毁了草原,可中国早统一了,这不是窝里斗吗?外敌一来,又象割麦子一样倒了。
华夏民族的图腾是“龙”,那又为什么要去学习“羊”?这就是农耕民族的劳动光荣,殊不知,战斗最光荣!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束缚了世界,那就是:拳头大才是真理!“龙”并不比“狼”差什么,甚至犹有过之,只要抽掉儒家思想留在“龙图腾”里的腐根,重新注入“狼图腾”里自由、进取、团结的精神,华夏民族才能再次站在世界之巅。
?狼图腾》这本书唤起了我内心深处的好斗,但是还不够,还要更多!才能改变整个国家、民族!我希望,有一天“龙图腾”与“狼图腾”能融合在一起,唤醒中国,唤醒华夏民族血脉中最后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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