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详细的读后感是建立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的,通过读后感,我对书籍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阿也读后感600字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1
听朋友说《哈利波特》这本书不错,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当时并没有考这本书好看不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买来一看,不知是什么魔力,把我给紧紧的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看,每天都沉浸在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世界里。
哈利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保护哈利,伏地魔的人给杀死了,正当他把杀戮咒发出去时,奇迹发生了:伏地魔发出去的咒语,反弹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他也成为了伏地魔的第7个魂器,哈利一夜成名。当他11岁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并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在霍格沃茨,他结识了他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这两个朋友曾经在哈利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陪着他;在哈利遭到魔法部追捕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开导他。当哈利知道自己是第七个魂器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死,必须斩断这种关系,因为“两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以为,哈利会退缩,没想到,他竟然选择了面对现实。哈利在禁林里遇见了伏地魔,哈利倒在了最后一件,也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并没有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很佩服j。k。罗琳,她能把她的写作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一种空前绝后的感觉,使他们忍不住一住读下去。读完哈利波特以后,我对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正义是什么?正义是与邪恶对峙的一股力量,是为受冤屈的人洗清罪名的一股力量,是维护公平的一股力量。
我认为《哈利波特》这本书很不错,有机会你也看看吧!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2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__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__,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放弃了正真的幸福,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3
友情是燃烧孤独的心灵之灯,亲情更能给人长久的抚慰和想念。从降生到离去,从婴儿到老人,亲情始终伴着你,它是你一生永远无法摆脱的情感。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6个月就死了父亲,4岁时母亲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幼时体弱多病,求知好学,博览五经,以文学见长。李密于祖母感情甚深,孝心可表。祖母有疾,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左右。膳食、汤药,必亲自口尝后进献。秦始三年晋武帝下诏征密为太子洗马。诏书累下,郡县不断催促,这时。李密的祖母已经96岁,年老多病。于是他向晋武帝上表,陈述自己无法应诏的原因。
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这种朴素、深沉、知恩图报的情感,放射出恒久而温情的人性美。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感恩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是一个人不可磨灭的良知,也是现代社会成功人士健康性格的表现,一个人连感恩都不知晓的人必定是拥有一颗冷酷绝情的心。在人生的道路上,随时都会产生令人动容的感恩之事。且不说家庭中的,就是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所遇之事所遇之人给予的点点滴滴的关心与帮助,都值得我们用心去记恩,铭记那无私的人性之美和不图回报的惠助之恩。感恩不仅仅是为了报恩,因为有些恩泽是我们无法回报的,有些恩情更不是等量回报就能一笔还清的,惟有用纯真的心灵去感动去铭刻去永记,才能真正对得起给你恩惠的人。
父母即使有一天不在了,他们还会长久地占据在儿女的记忆里。但这种同在更多的是睹物思人的追念和寻无觅处的黯然神伤:还有谁会呼唤你的乳名,牵挂你的冷暖,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人间真情——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值得我们回味、留恋,让我们懂得感恩……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4
诗的一至三节算作第一部分。写的是诗人清晨从睡梦中醒来,猛然间瞥见太阳而生出的一系列感想。于是,那聊以忘却乡愁的美梦消逝了,他又不得不回到这块陌生的土地,不得不透过窗户望着那黑气冲天的工业烟囱。现实生活的紧张感使他对无觉无知的酣梦格外钟情,尽管他并不能永远地陶醉在梦中,但这乍然醒来的强烈的不适感却也很自然地让人迁怒于物。在他看来,太阳的出现实在是太粗暴、太不近人情了,“刺得我的心痛”!那难捱的白日又要等多久才能结束呢?这个意思在前一首《晴朝》里已经有所表现。
然后,太阳的“热”也为诗人体验到了。太阳冉冉升起,大地逐渐为之增温,那些在花草丛中晶莹闪烁的露珠被烘烤干了。但是,给万物以生机的太阳于“我”又何干呢?诗人那迎风落泪的眼眶永远都是湿漉漉的,太阳的热度还远不足以将它们烘干。因为比起故土的温暖来,太阳的这点热度实在太不值一提了。自闻一多去国离乡以来,泪水就常常伴随着他度过了无数个寂寞孤独的日子。在《晴朝》中,诗人也说:“地球平稳地转着,/一切的都向朝日微笑;/我也不是不会笑,/泪珠儿却先滚出来了。”不过,也有必要指出的是,太阳也烘不干的竟是诗人的“冷泪”,可见,这还不是《晴朝》中滚出来的“泪珠儿”,它们很可能是诗人梦乡的产物,在梦中见到了那想念已久的故乡,于是激动得泪如泉涌,等到早晨,这泪水就已经冰凉冰凉的了。
接着,诗人又把目光投向了已经升入高空的太阳。他想到,这一天才刚刚开始,太阳还需要多长的时间才能再度没入地平线呢!这“九曲回肠”的“十二个时辰”实在太长太长,况且,他的留美生涯才刚刚的开始,还有漫长的五个年头啊!这整整的五年竟然也都要象这一天似的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度过,那又将是怎样的痛苦呀!1992年冬,闻一多在一封家书中写道:“一个有思想之中国青年,留居美国之滋味,非笔墨所能形容。……我乃有国之民,我有五千年之历史与文化,我有何不若彼美人者?将谓吾国人不能制杀人之枪炮遂不若彼之光明磊落乎?总之,彼之贱视吾国人者一言难尽。”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缓刑”吧?一般认为,诗人所说的“缓刑”就是洋人对中国人的欺侮和岐视,即“彼之贱视吾国人”,这在当时是的确存在的。而我又还想强调一点,即这样的“岐视”还并不一定都是生活态度上的,它更具有一层文化上的涵义。在二十世纪,西方文明已经达到它的鼎盛,实现了“现代化”的目标,而中国文化却仍然处于封建专制的统治之下,这一历史性的差距必然在各个民族之间造成不小的心理距离。西方人有他们目空一切的姿态,而中国人也可能产生极度敏锐的感觉,亦即所谓的“文化自卑感”。闻一多当时正处于这种“文化自卑感”的笼罩之中,越是在文化教育的实践中产生深深的自卑,他就愈可能极力维护祖国文化的尊严,而故土则是祖国文化的缩影,当然也就更是强烈地牵动他的情怀了。诗的四至六节属于第二部分。写诗人希望借助太阳的力量了解故乡的情况。
乍然醒来时的懵懂引出了万千怨愤,但这毕竟还毫无实际意义。太阳照旧每天升起,驱散人们的美梦,向大地播撒自己的热量,又依旧不紧不慢地完成着自己的使命,任何意气性的怨怒都于事无补。诗人逐渐清醒了过来,他望着高空里运行的太阳,不觉又为它俯瞰一切的优越地位而感慨起来。他幻想能够骑着太阳旅行,“天天望见一次家乡”;他又由太阳的东升西落,往复不已而想起了《淮南子》中的传说:“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入于虞渊之汜”这样说来,太阳就是刚刚来自东方大陆,来自诗人的故乡,想到这里,诗人似兴奋起来,他急切地向这位故乡的来客打探消息:“我的家乡此刻可都依然无恙?”“北京城里底官柳裹上一身秋了罢?”在诗人的人生经历中,“家乡”和“北京”是他感受最深的两个地方。“家乡”养育了他,给了他最初的启蒙教育,在后来又是他汲取中国传统文化营养的“二月庐”,自然也给了人伦的亲情和友善。“北京”则是他接受现代文化教育,发展成熟的地方,在北京清华学校就读之时,他还曾对学校多有不满,但时过境迁,同异国他乡的寂寞孤独比较起来,凡是东方古国的一切都显得格外的温馨迷人,让人追恋不已。
诗的七至九节构成了第三部分,写的是诗人与太阳互相认同,从而向他倾吐衷肠。
这思路依然是从太阳东升西落、整日往返不已、奔波不息当中引发出来的。诗人由“太阳”的劳碌奔波而想到了自己,继而猛然悟出了太阳与自己的相同命运:“你也好象无家可归似的呢。/啊!你我的身世一样地不堪设想。”由自己的奔波劳苦、漂泊异乡而设想太阳也有同样境遇,这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自我平衡吧?如果高居万仞碧空之上的辉煌的太阳也一如“我”的命运,那么,“我”所承受的那份精神压力是否就理所当然地为之减轻了一些呢?
无论怎么说,诗人都的确是把太阳引为了同病相怜的知己,他开始向它倾吐自己的种种烦恼,希望得到太阳的帮助指点。诗人细细地讲述着自己对美国社会的感受:“这不象我的山川”,“这里的风云另带一般颜色,/这里鸟儿唱的调子格外凄凉。”在《孤雁》里,诗人也曾有过类似的描述:“那里是苍鹰底领土”,“那鸷悍的霸王啊!/他的锐利的指爪,/已撕破了自然底面目,/建筑起财力底窝巢”,“喝醉了弱者底鲜血,/吐出些罪恶底黑烟”。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5
?海底两万里》已经读完了,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很喜欢大海以及鱼?之类的动物,因为它们很自由,在水里,可以欢快的玩耍。虽然没有去过大海,但读完两万里之后更加喜欢海洋了,阿罗纳克斯见证了各种各样不同的海洋生物,真希望自己也和他一起见证了海洋最美的时刻。
尼摩艇长,一直到读完都不知道他背景的人物。对他充满了好奇心,到底是对世界的不满而隐藏于海底,还是对穷苦人民的心痛而不敢正视现状而想逃避的一个好人。尼摩艇长确实可能是一个好人,这艘船上有与他志同道合的伙伴,朋友死后,亲手把他埋葬在海底,朋友被鲨鱼杀害后,尼莫哭了,我想他一定内心柔软的人儿。社会纷繁复杂,有人表面笑着,说爱这个世界,其实不是这样的,有的人却是哭着,真正的拥抱这个世界。
阿罗纳克斯有一个忠心的助手,在这里我不想称呼他为仆人。一个忠心的朋友,想必在世界之中总会有那么一人忠心的朋友,爱着你,照顾着你,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只是所处时代不同,因此才有了主人与奴仆之分。
捕鲸手尼德.兰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人物,一直策划逃跑,在海底不是他的追求,回到陆地才是他的归宿,不想吃海里的生物,对于陆地上的肉类食品更加喜欢,换句话说:捕鲸手更喜欢陆地上的花花世界。刺激新鲜。而海底每天都是一样的生活,尽管会看到不同的海底风景,但他不感兴趣,因此他厌倦了。所以,喜欢的时候才不会厌倦。
最后阿罗纳克斯他们逃了出来,只是不知道尼摩艇长是否安好?去了哪儿?会不会丧生于他所爱的大海?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6
大年初一,我们去大舅公家拜年,途经滨海大道,新年的滨海大道格外繁华,路灯架上挂满了鲜红的灯笼和祝福标语,透着一股浓浓的年味。前面的红灯亮了,爸爸缓缓地把车子开到左转车道上,排在长长的车队里等待绿灯。
这时,在前面三四辆车子距离的地方,一个戴着橙色帽子、身穿蓝色衣服的背影闯入我的眼帘。只见他沿着马路与绿化带的交界处,一路拾着垃圾。他的左手拎着垃圾袋,垃圾袋鼓鼓的形状表明已经“收获满满”。雨丝飘洒,一阵风吹过,叔叔的身子微微缩了一下,但手中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目光顺着叔叔的动作移到了路面上,就在车子与绿化带之间那么窄窄的一个空间里,一团团纸巾露出邪恶的大白脸,甘蔗渣成群结队地躺着,还有一个牛奶盒和一个饮料瓶子大模大样地斜卧着,甚至还有一只张扬的塑料袋在风的助力下翩翩前行。我们前面车里的那位司机,打开窗,很自然地向外吐了口痰。我担心地问妈妈:“这么多垃圾,什么时候才能清理光呢?今天还是大年初一呢!”妈妈也望向叔叔的方向:“总有一天,人们不会向车窗外扔垃圾的吧……”
车窗外被妆扮得红红火火的美景,但我却怎么看也不觉着美了。我不禁厌恶地瞥了一眼前面那辆车,也为从车窗里向外扔垃圾的行为感到羞愧。人们为了自己一时方便,将垃圾轻轻一抛,而环卫工人坚守自己的职责,只能默默弯腰捡起;我们在车里听着音乐、吹着暖气,环卫工人却冒着严寒,顶着风雨;我们合家团员,环卫工人却形单影只……
今天这段拜年的路途,除了送出美好的祝福,还有一种责任感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7
李宗吾的《厚黑学》,断断续续看了许久,由于是在网上下的版本,排版不良,许多资料重复拖沓。今日看到百分之八十的进度,觉得大概资料已经看得差不多了。再之后也无非是些举例,辩证,验证其学说正确,于是到此为止。
?厚黑学》,其实我是早已听说过的,在公婆家也有看到实体书,原先还借过来打算一读的,厚厚的一大本,之后被什么事给耽搁,就给忘了。如今算是读完了,却是与想象中相差甚远。本来以为是一本教人如何工于心计的书,如今看来,竟是自我眼界窄了思维局促了。这本书的立意与格局,要比我想象中的高上许多。
说立意,作者是苦苦钻研历史得来的感悟,或者可说“顿悟”,胸中淤塞一夕间释放澄明,畅快无比,又是个直抒胸臆的直性子,当然不吐不快,甚至能够说,他是唯恐自我说晚了被别人先说出的。当然,不可忽略作者的本质,他是一个文人,尽管曾在官场混迹,占得油水丰厚的职位,离任时却是贫困潦倒。身为“厚黑教主”,却未曾所以得了利益上的好处,乍看是怪事一桩,细细思量之下,实则是再自然可是的了。宗吾本人,从其字里行间能够看出,是很以自我的思想才学为傲的。而人入“文眼”一旦日深,骨子里便忍不住沾上几分铮铮清气,甩也甩不脱的了。在他心中,早已浑然一套入世法则,或谓今日之价值观。知书明理,便无法做许多伤天害理违背本心之事。用他自我的话说,是“力学原理”。一个人如果自我跟自我拧劲儿,力不往一处使,是要精神分裂的。宗吾是一个再健全可是的人,以其睿智勤奋,发明了“厚黑学”,但他的本质,却是不黑不厚,彻头彻尾一文人,于是可惜,止尽于此。不能更进一步身体力行将其发扬光大。话说回来,如果他骨子里便有几分厚黑的成分,怕是也不会将自我悟到的厚黑法则公之于世了,自我私藏,用在求官发财之上,为自我觅得实在好处,这才是正经聪明人的做法罢!这就好比一人身具点金天赋,其本人却并不爱财,于是便点出许多金子分给那天下人,令许多穷苦人从此不必再为求生计而向富人折腰,于是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人格平等。宗吾所作,便是如此。
再说格局。文章格局,取决于作者的学识与胸怀。学识渊博,则笔下行云流水。胸怀广博,则文章气势开阔。宗吾之作文,是很有一丝痞气在里面的。洋洋洒洒不拘一格。十分活泼。读宗吾的文字,时常令我想起王小波。李宗吾卒于1943年,王小波生于1952年,若是人死后真有魂灵的话,我很愿意相信李宗吾下一世投胎成为王小波。这两个人一般的标新立异蔑视陈规,主张思想之独立人格之解放,都善用讽刺,幽默感上乘。李宗吾写出《怕老婆经》,王小波与妻子李银河情意甚笃。这两个人,都有将文字点石成金的魔力。趣味的人,写出趣味的字。读来便觉趣味。学识使文章资料充实,胸怀使文章属意高远,而趣味,使人能读得进他们的文字,且读得开心。那么文章布局哪怕杂乱些许,又有何妨?作者意到笔到,我们眼到心到便好。
宗吾信笔由缰地写下去,我便兴味盎然地看下去。及至合书,已忘了一半文字。再过几天,忘了大半。《倚天屠龙记》里张三丰教无忌太极剑法,是忘得愈多愈好。读书虽是潜移默化陶冶情操的一件事,但一书读罢脑袋空空,终究令人羞愧。于是特在此将脑中存留的断章残篇稍作整理,将本书主要观点大致归为以下:
1.厚黑厚黑,面厚心黑。所谓面厚,要忍得常人不能忍受之屈辱,卖得精神病也不能比及的痴傻疯癫。心黑,是要罔天理灭人性,该下手的,便是老弱妇孺至亲好友也要下得。得此道者,或成英雄,或为枭雄,绝不至默默无名。
2.人世之道,逃不脱力学原理。发力与人相合,便会得人相助。与人相背,便莫要怪人挡你道路。弱者独木凄惶,但合力成笼,可困猛兽。
3.无论何时,莫要忘记坚持思想之独立。众人推崇的,要格外当心。众人踩踏的,要认真追究其缘由,慎下确定。
知易行难。李宗吾身为“厚黑教主”,为人尚不厚不黑。由此可知,人最难的,是与自我背道而驰。而最应当的,还是追寻自我的本心。老实人用厚黑术,画虎不成反类犬,遭人耻笑。内向人学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必定心力交瘁。不是所有明白的,都要做到。老实人懂得了厚黑术,不必须要用,可拿它当提情商堪世故的教材,防心术不正之人。内向人想与人合力,需得先做内观,将自身的种种力绞成一股,再去寻找志同道合之人为师为友。唯独第三条,适用于天下所有人。而自我,更是亟待提升。无论何时,莫要忘记坚持思想之独立。哪怕所以而显得格格不入形单影只,也好过随波逐流人云亦云。选择做这样的人,便要去培养相对应的勇气。勇于漠视蜚短流长妄意揣测,勇于应对孤独寂寞风刀霜剑。做该做的事,走自我的路。
阿也读后感600字篇8
?水浒传》这一本书,浸透了世界上所有的侠士豪情,包含了天地间全部的英雄气概。也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和义。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忠心,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逼迫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耻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短短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去谱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理解成正义,而这本书正是很好的诠释了正义这个词。水浒传就是义气的凝结,就是义气的聚集,就是义气的体现。双鞭呼延灼、大刀关胜、玉麒麟卢俊义、双枪将董平。这些好汉,不都是因为宋江等人义气深重,才上梁山泊的吗?朋友间有了正义,不怕生死,一百零八好汉也就成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情患难兄弟,他们一起为造福老百姓做实事。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但在这些性格各异、单枪直入的英雄好汉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心情感的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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