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作文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我们可以通过写作文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感染力的语言,写作文的目的是为了表达我们内心对于某些事情的看法和态度,叁五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篇1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阳光,还喜欢春天能让万物复苏的魔力。我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的魔力,这样我就可以把寒冷的冬天变成温暖的春天。给小朋友们带来快乐。
我喜欢夏天,喜欢唱歌的小溪,喜欢一堆又一堆美丽的野花开在大山上,把大山装点的`像仙境一样。有时我爬到山坡上向下眺望,不仅能看到美丽的景色,还能看到一群群羊在吃草。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奇异的感受。秋天树叶黄了,胡杨林里一片金黄,再配上沙子,简直就是一个绝美的天地。秋天,瓜果成熟了,稻子成熟了,随处都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我也喜欢冬天,喜欢冬天白茫茫的一片。小孩子在雪堆里打雪仗。这么冷的天也赶不走他们的兴致。他们欢呼着,跑着,笑着。冬天仿佛也动了童心,从空中撒下大把大把的雪花,和孩子们一起玩。
我喜欢开在路边不知名的花,红的,白的,紫的,蓝的,园形的,十字形的,半圆形的,我也喜欢我们常见的那些花,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花,及悠闲的素馨。我以为她们享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生长在大地上青青的小草,青青的颜色不但对我们的眼睛好,还给绿化田野。我还喜欢大草原上的松树,它高大粗壮的树干,仿佛在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壮硕。
我喜欢结在平平坦坦的山上的草莓,她们红彤彤的,像被人给一个一个挂上去的小灯笼一样,美丽极了。
我喜欢小猫,不仅是因为它的可爱,还是因为它高超的本领。我喜欢小狗,喜欢它的忠诚和可爱。
我喜欢小鸟,喜欢听小鸟唧唧喳喳的唱歌,那歌声婉转动听。
我喜欢绵羊,它在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上点缀上许多洁白的云朵。
我喜欢马,喜欢它们飞驰的样子。
我喜欢在睛天的时候和姐姐下楼打羽毛球,我们认为生命在于运动。
我喜欢在周末时写日记。不管什么事,我都会向我的日记本默默倾吐。
我还喜欢在学校,因为学校有我最好的朋友和老师。
我也喜欢大山,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篇2
今天我带着背包,告别爸爸和妈妈,参加谢尔营的儿童一日游活动,我带着期盼和愉悦的心情,坐上大巴车去大阪城白水涧古城。我们坐了一个小时的车,我们先把背包放好,然后集合,先进行开营仪式,再开始寻宝。
我们的营长说:“我们要在这个地方寻找五家里面有提示,”我们打开提示条阅读,里面的内容是:去一个可以吃喝的地方。我们全猜是饭馆,我们奔向饭馆,对老板娘说:“你好!我们是营员,请问您有提示吗?”老板娘给我们了一个信封,说:“这里面就有提示。”我们迫不及待的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照片,背面写着:看看上面的人物,提示语:葡萄美酒夜光杯。我们一下子就想到了酒吧,我们看到了一个叔叔,我们心里想:一定是他!我们说:“叔叔,你能给我们一些提示吗?”叔叔说:“你们找错人了。”我们说:“一定是你!”他这才把信封给我们。我们打开信封好奇的看,上面写着:看看上面的人物,提示语:女侠穿袍、拿剑,祝好运!我们一边跑,一边看,突然看见了一个女侠拿着剑,穿着袍,我们说:“能给我们一个信封吗?”女侠说:“给你们这封信。”我们看见信封里有张字条,上面写着:太阳下山明早依然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们大家异口同声的说:“是王洛宾纪念馆。”我们又听到了一阵阵音乐,就顺着音乐奔到了王洛宾纪念馆,里面有个爷爷,我们说:“您能给我们一点提示吗?”爷爷说:“你们必须唱歌词,唱得好,提示信封就给你们。”我们很认真的大声唱起歌来,老爷爷说:“你们唱得很好,现在可以把信封给你们了。”我们打开信封,上面写着:回去集合,拿宝藏。我们又回去了,我们的宝藏是个王冠,营长说:“这是给你们的礼物。”
通过这次寻宝,让我知道了这个可以加强我的观察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这次寻宝我真开心!
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篇4
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蜡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写的《非常女生》,因为我也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生。这本书描写的八位女生:有魅力女生-冉冬阳、双面女生-莫欣儿、两个小魔女-刘杨惠子和秦天月、侠义女生-戴安、坚强女生-梅小雅、八卦女生-罗莉娜、胆小女生-欧亚菲,每一位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发生在她们身上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魅力女生-冉冬阳,她是一位温柔、善良、正直又乐于助人的小女生,她做过许多事情都让我非常敬佩。比如:小小年纪,她就能给爸爸妈妈做一桌特别的饭菜,尤其是那道“翡翠龙眼”充满着智慧和创意,让我惊叹不已。她还热心的帮助同学一起勤工俭学,值得我学习。让我最感动也最难忘的是,她在自己生日的当天,用爸爸给她的一百元生日礼金给妈妈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因为她想到了“自己的生日就是妈妈的受难日”,以此来表达对妈妈的爱意和感激。
读着她的故事,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冉冬阳就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我,从她的身上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的妈妈也十分疼爱我,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我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生,每天只顾着享受着她的爱而很少想着去为她做点事情、分担些忧愁,太惭愧了。现在好了,通过读这本书,冉冬阳的所作所为启迪了我,我感觉自己突然长大了,决定立刻马上效仿她,从现在起做一个细心体贴又懂事的乖女儿,今后多关注妈妈的工作和生活,替妈妈多担当一些事情,等今年我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也一定会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惊喜。
好书如挚友,情意永不渝。《非常女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学会了感恩。也感谢杨红樱老师给我们撰写了这么优秀的书籍,希望大家都去欣赏一下这本好书吧。
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篇5
所有事物都有色彩、我喜欢色彩,更喜欢有色彩的生命。
我喜欢彩铅,它们一个个都是铅笔的兄弟姐妹,每个都有不同的色彩,在一片空白的纸上,淡淡地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如果你仔细看,你也许会发现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当然你肯定会跟它们其中的一个交朋友的!
我喜欢看动漫,动漫里的人物个个身怀绝技,他们魔法的威力超出我的想象,让我看得入神,如身临其境,甚至有时觉得会伤害到我。每次它们比赛时,通常都是主角获胜,没有一次失败,我觉得不公平,但谁让他是主角呢。尽管这样,我还是很喜欢他,希望有一天能真正地让我也当一次令人闻风丧胆的大侠!
我喜欢拉布拉多犬。这个名字虽然有点奇怪,但却非常可爱,它们小时候的模样更是让人着迷。我看过这样一张照片,三只小拉布拉多犬坐在草坪上,用疑惑的眼神盯着你看,你要是见了,绝对会脱口而出:“太可爱了!我也想养一个”。
我也同样喜欢我哥哥的宠物——垂耳兔,像小公主一样,总是不让人摸。说实话,我被哥哥的搞笑征服了,你们猜这只兔子的名字是什么?说出来会让你们笑喷的,竟然叫“花椒”。
我喜欢我的小黄人笔筒。它戴着一副圆型眼镜,像哈利波特的眼镜一样。它穿着似蓝又似绿的背带裤,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它全身黄色,视觉上给人强烈的色彩反差。
金黄色是活力的象征,现实中小黄人也是如此,它爱搞恶作剧,活力太过了!就像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一样。幸亏我的小黄人笔筒是静止的,不然,我可接受不了恶作剧的后果。
我喜欢音乐。每当我劳累时,只要听一首歌,就会立刻充满活力。激情的音乐在我心田荡漾,放纵的心情就要飞起;悲伤的音乐在我心田轻轻地摇晃,酸楚的心情时起时伏;欢快的音乐在我心田游戏,使我的心田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在这世界上,我还有许多未见到的事物,我真希望我会喜欢上所有事物,让他们都成为我的朋友!
我喜欢____作文700字篇6
旅行,可以用自己的双脚去探索世界,也可以用心去体会,就像是神游在一本书中,也是一种小小的旅行。我们可以感受地球的每一片土地上独特的人文风情,也可以闭上双眼,享受梦境中真实但又是不曾发生的旅行。
迈开步伐,我爬上了雄伟的高山,感受心脏跳动的每一刻,自己好像可以如老鹰一样翱翔天际;越过了危险的山谷,看见倾泻而下的瀑布,彷佛在流水声中冲走了自己的烦恼。最终穿过彩虹,留下美好的回忆。有时,在不同的城市里,看到了不同的景象,不同的生活态度。在吵杂的车站里,听见了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旅行方向。在特别的餐厅里,尝到了不同风味的美食,让舌尖上的味蕾跳动着。
当我们一头栽进书本的世界里时,虽然只有文字伴着自己,我们却可以随着主角冲过火焰,与恶魔战斗,宝剑挥舞的声音拂过耳边,我们也好像身历其境,彷佛这本书攸关着自己的生死。埋首于书丛中,我也许正在书中野餐,也许正在与作者进行一场浪漫的约会。书本,让我享受各种不同的情境,让我沉迷于它那独特的诱惑。我觉得,这种独一无二的文字旅行,像是一场自己和心灵的旅行,时间好像静止了一般,只有我独自一人奔驰于想象的世界里。
人生就像是一场又一场的旅行交织而成。我喜欢用脚、用眼、用心去旅行,因为我在旅行中,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和自己所热爱的事物。旅行,它让我的眼光能放得更远,更让我的生命自由挥洒,写出自己一本美丽而丰盛的旅行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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