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优异的作文,它能够帮助我们表达思想和观点,写作文可以培养我们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下面是叁五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做的作文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做的作文篇1
seeing my whole education history, i have many teachers.but my favourite teacher is only one.he is mr lu.he is my middle chinese teacher and head teacher.he is about fifty years old.maybe he works too hard, so his back is a little bent.he always wears a black glasses.he looks amiable but serious in study.he always thinks us before everything.his class is very interesting and full of different kinds of encouraging stories.he is very strict to us in study.but whoever has difficulties, he would help us without hesitation.sometimes he plays the role of a strict teacher, sometimes he takes the place of a kind father.
我最喜欢做的作文篇2
我最喜欢古筝的声音,因为它的声音是变化无穷的。有时像咆哮翻腾的瀑布,有时像缓缓流淌的`小溪,有时想婴儿喧闹时的哭泣,还有时像老师低沉的教诲,真是妙不可言!
古筝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呢。当时秦国有种乐器叫瑟,有个叫宛无义的人,琴艺非常高超,宛无义的两个女儿也非常喜欢瑟。所以宛无义就把瑟传给女儿,可大姐跑得快,就拿到了瑟,而小女儿也不甘心,她俩就东拉西扯,就把瑟扯成了两半,父亲来了狠狠地骂了他俩。但父亲发现把两半合拢,可以弹出更美妙的声音。经过多次修改,就演变成了今天的“古筝。”
古筝中有很多名曲,有一首曲子叫《笑傲江湖》,当一开头时声音清脆,像珍珠落玉盘;还像水滴掉落河里的声音,而到了中间部分,就慢慢加速,像赛车在跑道上奔弛;到了尾部,声音渐渐放慢,像毛毛虫啃食树叶的沙沙声。有高潮,有结尾,真是无法用语言去形容!
我爱古筝,爱它美妙又澎湃的声音。
我最喜欢做的作文篇3
在平淡而又压力重重的小学生涯中,为了让自己轻松一下,有人喜欢去那乌烟瘴气的的网吧,有人喜欢去那波涛澎湃的海边。而我不同,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图书馆即没有网吧打游戏那么痛快,也没有那海边美景令人心旷神怡,但图书馆里充满着让人去探究,去品味的知识。
每当你走进图书馆,走进这等待你去挖掘矿产和宝藏的知识圣地。一幕严谨的气氛就展现在你眼前,一双双专注的眼神,一个个充满求知欲的目光,他们都在寻找自己心中所需所求的知识,这里是寂静的,不是那喧闹的大街,更不是那嘈杂的马路。这里的人个个都遵守馆规,一有响声,马上就会传来“嘘――”的声音。
在这里,我还能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学生、作家、家长、学者……是多得数不胜数啊……看,那边的两个小学生正在讨论一个话题呢,争论不休,十分激烈,但发出的声音是微笑的,从其中一名学生露出了纯真的微笑,我可以肯定他赢了;瞧,做边的一位学者正在孜孜不倦、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一本散文集,看他那么投入,嘴角回不停的笑着,想必这就是最可爱的微笑。
当然,来图书馆的目的就是来看书,那一排排书整齐的竖立在书架上,同时也构成了一幅状物画。当我来到图书馆,一股书香扑鼻而来,使我加快步伐,朝书奔去。当我坐下品味好书时,书就好像吸铁石,深深的把我吸住了,总能使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喜欢图书馆,是它给了我机会,让我去领略了知识的海洋,让我体验到了知识的快乐。
我最喜欢做的作文篇4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喜欢和书做朋友。每天看一篇文章成了我人生的一大乐趣。
当你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读一本精彩绝伦的书,那将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狼王梦》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共狼崽,一只母狼崽,但不幸得是一只共狼崽刚出生不久便夭折了。母狼为了实现已逝丈夫的狼王梦想,便努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三只公狼成为狼王。大儿子黑仔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体格健壮。紫岚用狼族特别的训练方式严格培训黑仔。紫岚已经把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全考虑到了,可疏忽了天上来的危险——金雕。紫岚十分失落和惋惜,黑仔是一只聪明勇敢的狼,可在金雕面前却是不堪一击。蓝魂儿是紫岚的二儿子,它的出色表现让狼王都不得不感到心惊。尽管它最后死在猎人的铁夹之下,但有着如此精彩又短暂的一生,也不枉此生了。紫岚很无奈,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三儿子双毛的身上,眼看双毛的训练卓有成效,向狼王发起挑战,只听狼王一叫,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在了狼口之中。三只共狼崽相继死去,紫岚却还不死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终以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告终。
在弱肉强食的时代,艰难的生存环境,迫使有的动物做出非同寻常的选择。紫岚本该对自己的孩子百般宠爱,但她却选择了严格要求。所有的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紫岚为了自己家族不被欺负,严格训练自己的儿子,它的坚持不懈值得我们学习,毕竟这是一个强者生存的时代。
爱不是挂在嘴上,不是对孩子的溺爱,严格要求是爱的另一种诠释。
我最喜欢做的作文篇5
我喜欢的花有菊花、蓝玫瑰、桃花、水仙花、百合花、荷花、薰衣草、百合······。其中,我最喜欢的花是——蓝玫瑰。
它的叶子的绿很深,衬托下了一条叶杆,上面开了一朵蓝色的玫瑰花,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花儿里还包了雄蕊和雌蕊,雄蕊和雌蕊连着叶杆一直顺下来,亮晶晶的蓝玫瑰在阳光下显的格外美丽。蓝玫瑰的美让我觉得脸菊花都赶不上。如果用一个爱心形状的盒子,然后在里面满满地装上蓝玫瑰,虽然让人觉得眼花缭乱,但是很美丽。远远望去,它就如一个蓝色的.小点,还没小拇指那么大呢!虽然蓝色的东西有很多,可蓝玫瑰却是最美的。
蓝玫瑰比不上牡丹、海棠、水仙、百合、白梅、红梅······但是当我看见蓝玫瑰的第一眼时,我就喜欢上了这一束蓝玫瑰,就是因为它的花闪闪发光。蓝玫瑰代表敦厚善良,独一无二,就是因为这样,我更喜欢蓝玫瑰了!
我最喜欢做的作文篇6
在我的生日那天,我收到了一件神秘又特别的礼物。而那件礼物,就是我最喜欢的礼物。
那天,我放学回家,看见了一个大盒子,我的脑袋里立即蹦出一个大问号,这里面是什么啊?是给我的吗?接二连三的问题使我纠结起来。到底打开还是不打开啊?我便想去问妈妈,这时,突然传来了妈妈的喊声:“吃饭了。”我只好不情愿地走了过去。哇塞,一桌子全是我喜欢吃的东西,红烧排骨、可乐鸡翅、鱼香肉丝……看的我直流口水,这时我脑袋里又出现了一个大问号,今天是什么隆重的日子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我爱吃的,还有神秘的礼物呢?对了,今天是我的生日啊,那盒子里的东西也一定是送给我的!终于知道那是谁的东西了,我也终于可以安心吃饭啦!
吃完饭,妈妈拿着盒子对我说:“王炜皓,这是妈妈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快看看喜欢不?”我急忙打开一看,原来是我盼望已久的轮滑鞋,我特别高兴。轮滑鞋是白绿相间的,鞋底还有四个小轮子,这四个轮子可很不一般呢,最前面的一个轮子会闪亮,闪亮的时候五颜六色,可美了;鞋带特别长,可以牢牢地把我的脚掌固定住;这款旱冰鞋还可调大小,即使我长大一点也可以穿,看起来漂亮极了,我真是太喜欢了。我赶紧宝贝似的把轮滑鞋放回了盒子里,拿回我的房间。
现在这双轮滑鞋还在我的房间里放着,并且是我最喜欢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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