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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6篇

通过工作总结,个人能够更好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机会,为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指导,工作总结能够促进个人在工作中的反思和成长,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6篇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篇1

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局淮医保字秘〔20xx〕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xx区医疗保障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主体监管,实施“三医”联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区长为组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4月10日制定下发了《xx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议,日常工作采取“日督查、周调度、月小结”,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区医保局联合市局xx稽查组,深入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地毯式、全覆盖稽查,从入院记录、病历审核、系统比对、现场核对等方面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有违规行为的民生医院、矿工总院石台分院等8家医疗单位,对照协议给予了相应处罚;同时,积极与卫健、公安、食药等部门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行业监管,互通信息,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好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根据《淮北市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淮医保秘〔20xx〕4号)的要求,结合4月份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掀起学法用法高潮,营造遵纪守法氛围,树立监督执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开展医保监督管理政策“六进”(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进药店、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规定。同时,在候诊大厅、社区服务站以及乡镇、村(社区)以及群众聚集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活动公示栏、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倡议书以及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墙报(板报)等形式,全区共印发宣传海报2000份、宣传折页4000份、明白纸20000张,确保辖区内专题宣传“多渠道、无死角、全覆盖”。

(四)同力协作、联合执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医保局积极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医药机构定点抽查工作的同时,区医保局牵头,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xx区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检查组,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52家定点医药零售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根据协议规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等零售服务。药品、器械和医用材料经营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是否实时上传医疗保险服务相关原始数据,并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为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是否以任何名义在店内摆放、销售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是否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凭证。是否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存管理制度,保存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记录,并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购销存台账和药品调拨记录等十三项内容,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了药店经营管理行为。从联合执法检查看,辖区定点药店总体上经营规范、执行协议较好,尚无明显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存在部分药店执业医师营业时间不在岗、药品摆放混乱、进货验收记录不齐全、个别药房连锁店分店定点目录上没有但可以刷卡(如矿山集地区敬贤堂药房);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店检查中给予现场指正和整改。

二、下步工作

(一)、剖析总结,完善制度。专项治理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建管结合、强化监管责任。根据职能划转,目前区级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正在招考准备中,通过组建一支区级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监管队伍,实现基金监管日常化、常态化,确保省、市医保局布置的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组织、早谋划,确保筹资到位。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对医保筹资工作早动员、早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新的医保政策、确保参保比率,为全区人民谋福祉。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篇2

为开展好“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我镇“农地非农化”问题整改成果不反弹,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防“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现象,促进我镇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和巡查机制并认真执行。至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第四次摸排工作,没有出现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农地非农化、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镇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大棚房”清理回头看工作。能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4月14日召开了全镇“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调开展“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必要性,有力推动了全镇“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是细致摸排,确保不留死角。我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清理整治的四处“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没有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的情况;严格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主要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把摸清底数作为有效整治的基础,充分发挥镇、村身处一线,情况熟的主体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棚入园实地查看,有棚必进,逢棚必查,逐村、逐户、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对新增的设施农业也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一栋。目前,共排查主体1169个,面积6119亩,其中设施农业782个,面积842。3亩,农林场18个,面积4785亩,养殖场369个,面积491。2亩。没有非法占有耕地的非农建设行为。

三是分类处置,坚决清理整改。根据排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要区分类型,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清零。对原有“大棚房”问题整治不到位、应纳入未纳入“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以设施农业用地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指导意见,立查立改,坚决“零容忍”,彻底整治整改到位。在清理整改中,坚决做到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限期完善手续;认定确属“大棚房”问题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至目前,我镇无违规占用耕地和耕地非农化的现象。

四是定期报告,建立常态机制。根据“回头看”目标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常态机制,切实加以整改。实行长效巡查机制,根据网格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各村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管责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审核、备案,切实建立防范、监督、纠错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巡查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五是重点督导,强化资金监管。要求各村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涉嫌骗取涉农补助资金、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途建造“大棚房”的建设主体,要及时上报,坚决追回项目资金。对正在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在项目验收前,发现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上报监管部门,停止项目建设并依法责令退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同时,镇纪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回头看”排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定性不准、虚报瞒报、疏忽遗漏、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全面排查到位,并对排查结果认真审核把关。

虽然,我镇“大棚房”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摸排未发现各类违法问题。但还存在“大棚房”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抓好“大棚房”专项行动回头看排查工作,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将“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认清自身合法权益所在、清理整治形势所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地用途不改变;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处理好保持重拳出击、高压态势与依法依规、不折不扣推进清理整治的关系,力求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达标,确保工作成效。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篇3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制定印发《20xx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xx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力保障基金安全。

(二)抓好《条例》集中宣传月。全面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区《条例》学习培训、“两定管理办法”培训会,全方位、多层次贴近基层宣传《条例》,发放宣传材料11650份,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稽核监管。按照20xx年检查要求,召开两定机构现场检查部署会,制定检查计划、统一检查标准、强调检查纪律。统筹局机关及经办机构力量,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截至目前,已完成14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暂停医保结算关系11家,追回、拒付、核减违规医保基金225.43万元。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假”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要求全区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5月底前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了工作报告,自查均尚无“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发生,结合现场检查未发现“三假”情况。

(二)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专题整治情况。按照要求,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卫健委、法院三个部门提供2019年2月医保局成立以来全区涉及医疗纠纷调解或医疗机构关于医疗纠纷损害责任纠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比对,xx区无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情况。

(三)开展违规问题处理清零。摸排自查xx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截止20xx年12月31日查处的31件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2.98万元均已处理到位,实现违规问题处理见底清零。

(四)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医保局提供门诊疑似数据,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通过调阅诊疗记录、核对药品进销存、电话回访、走访参保群众、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筛查疑似数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检查发现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将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

三、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区医疗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巡查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医保窗口前移,对口驻点提供医保政策讲解咨询、开展事中指导、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搜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开展“医保专员”驻点月巡查。

(三)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乡镇、村居社区等行业的代表共27人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挥其广泛的群众代表性、扎实的专业功底,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四)推进医保“网格化”管理。印发《xx区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集各镇街、村社区网格员名单,统一部署,组织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医疗保障网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维护基金安全主体意识,加强医保政策、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合理就医、购药,主动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全区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篇4

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宣传,形成攻势

20xx年4月正式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动员全县16个乡镇(场)医保所、29家定点医疗机构、47家定点药店和191家村卫生所,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打击欺诈骗保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目前为止,我局共发放9000本医保政策问答手册。250张宣传海报和1500张“你问我答”折页。

二、严肃认真,自查自纠

20xx年5月至6月1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以《xx县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指南》和《20xx年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清单》为标准,对2018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的数据,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逐一核查。参与自查自纠的有医保经办机构(xx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单体药店xx家、连锁药店xx家)、定点医疗机构xx家。

1.医保经办机构,依据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发现共性问题7条,追回医保基金1.21万元。

2.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15.67万元,

3.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治理串换项目、代刷医保卡、摆放日化品、信息系统不健全、进销存管理混乱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35万。

三、多措并举,处罚到位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到20xx年10月底,县医疗保障局结合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邀请人保健康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0%。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仅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依法依规进行收缴,不做放大处理;对自查自纠马虎应付未发现、在抽查复查阶段被医保部门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通过抽查定点医药机构,对57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罚,追回医保基金126.94万元,行政处罚84.1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主动向社会爆光6家。

通过此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大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关注度,我局将持之以恒、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强化医保政策基层宣传力度,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上强化与纪委、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医疗领域违规行为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强化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跟踪督办,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共同助推我县医疗保障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篇5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xx〕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1号)、《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xx省医疗保障局与xx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18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xx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xx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xx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xx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镇回头看专项工作总结篇6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xx〕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我办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和乡内设施农用地监管备案制度,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向阳办“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秦英慧为组长、副主任霍晓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x、xxx同志负责本次“回头看”自查工作的具体业务。

二、明确具体内容

(一)加强全面摸排。村立即行动,按包片对辖区全面摸排是否有新增“大棚房”,一经发现立即登记、上报。经排查设施农业项目5个,温室大棚45个,目前,未发现“大棚房”问题。

(二)落实管理制度。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管本村内的设施农业项目,我办严格实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强化长效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巡查抽查,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不及时上报、没有备案手续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拆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公开乡设施农业相关信息,并设立乡设施农业违规举报电话(xxx),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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