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总结个人能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职业价值和潜力,工作总结是对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原因和动力的思考,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1
依照中省市关于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要求,我区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照中省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会议精神,我局x日组织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会后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顿行动的紧急通知》
x日下午,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负责人召开调度会,就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部署再安排,会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各个镇(街道)做好集中排查的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现场交办。
x日下午,我局联合x街道办事处关于社区排查人员进行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
截止目前,针关于初步排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我局已敦促各镇(街道)采取停滞经营、警戒封存等临时管控措施-省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关于于契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关于象的房屋即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做到应保尽保。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关于自建房的管理不规矩,自建房产权人未依照国家规则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随意改扩建、自主经营、租赁现象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多年来行业没有出台针关于私自改扩建的建设、鉴定标准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依照《x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职责分工明细表》加大关于各镇(街道)各类房屋排查的督查力度,加强关于辖区经营性的自建房、人员密集片区重点房屋的动态监测,关于排查出的疑似危险房屋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即时组织人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即查即改,关于废弃的危旧房屋根据实际,能拆除的实施拆除。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2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立即开展自建房整治“百日行动”。(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
1.行动目标。各市县在20xx年5月2日启动的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集中利用100天的时间,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风险隐患。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对分管行业范围内的老旧房屋(20xx年以前建成)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排除险情。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行动路线。
第一阶段:精准排查,同步推进评估鉴定。(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及改扩建情况,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并同步启动评估鉴定,将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
第二阶段:排除险情,实施有效管控。(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
各市县要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同步开展险情排除及管控。在整改到位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对初判确有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并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二是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限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危险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三是对已鉴定安全等级为c、d级的房屋,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拿出安全管控方案,切实解除危险。
第三阶段:开展督查核查,确保排查管控到位。(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
各市县要组织对上述排查、管控工作进行“回头看”,加强督查核查,对初判存在风险特别是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用作经营自建房要全面核查,确保排查精准、管控措施到位。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核查。
3.行动方式。
(1)压实责任。各市县要将排查任务逐级分解给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依托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开展危险性鉴定,逐栋建立排查和分类管控台账,实行危险性分类、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
(2)分类管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应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要采取加固、限制用途等方法妥善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3)统筹推进。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各类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用于学校、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旅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用途的自建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
(二)全面排查摸底,及时排除风险隐患。(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
1.排查范围。各市县要在实施“百日行动”的同时,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情况。巩固全省121.8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全省5.2万户用作经营的自建房,特别是其中262户c、d级危房开展重点建档跟踪管理,避免出现反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性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对违规改扩建、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困难等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
3.排查方式。各市县要组织房屋产权人自查、部门和乡镇(街道)核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初步判定和危险性鉴定,在核查中要邀请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托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归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台账。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三)彻底整治隐患。(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各市县在摸底排查、排除险情和边排查边整治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要科学开展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在消除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存量、严控增量的基础上,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分类实施整治,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性整治。对已鉴定为c、d级的2.14万户农村危房,在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基础上,分类、逐栋逐户编制整治方案,启动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全力推进隐患整治,实行销号管理。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各市县要将城乡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区房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统筹加强自建房集中区域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及志愿消防队建设。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乡镇、街道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就建设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的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出台加强城乡自建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市县党委和政府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和住建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市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市县负责人名单报省安委会,抄送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应用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宣传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的宣传工作和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旅游和文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游和文化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市县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市县对已鉴定为危房的自建房分类实施管控的同时,要妥善做好人员过渡安置、政策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市县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不严不实、搞“一刀切”等情形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严肃问责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同时,将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范围。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市县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3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x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28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质安〔20xx〕208号)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房居住安全。
一、工作情况
xx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三、存在问题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四、下步计划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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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5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提高站位、行动迅速。4月30日、5月1日,我区分别召开了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会,并对我区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全区上下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迅速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切实摸清自建房情况底数,确保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加大宣传,制定方案。我区制定并下发了《xx关于进一步
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出动宣传车辆xx余车次、组织工作人员xx余人次、悬挂农村建房条幅xx余条、印刷“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xx余份、张贴宣传单页xx余张,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区住建局开通了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明确要求全区上下把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
3.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市督导组xx组长、xx副组长亲临现场进行指导,在区级层面组建xx个督导组,从5月1日下午起,进驻全区xx乡xx镇,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督导组工作人员与乡镇、村党员干部同吃、同住、同工作,实行“一日一报告双签字、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区住建
局作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坚决为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目前全区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积极整改、督查通报。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房屋xx栋、排查人员xx人次,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xx处,其中农村空心房xx处,集镇xx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做好了在住人员的安全撤离,共撤离人员xx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设立了警戒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贴封条,下一步将按程序马上启动拆除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区级工作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没有下沉到村、组、户;
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乡、村干部配合开展了危房鉴定,但是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仍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够了解、不够熟悉;
三是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不够,存在工作推诿的情况;
四是部分乡镇没有安排专人上报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
五是各乡镇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开展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进一步宣传推广。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县乡饭店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扎实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列出隐患清单,并制定具体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本次重点排查全镇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车站、景区、商场、宾馆、超市、饭店、农家乐、茶楼茶馆、网吧、歌舞厅和劳动人员密集的车间、厂房、宿舍、临时办公楼等场所的房屋建筑。
三、整治内容
房屋建设标准低,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情况;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的情况;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情况;违规装饰装修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情况;违章搭建、加层的情况;未经审批私自修建的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20xx年9月8日前报区应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摸排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进行排查,对有明显隐患、潜在隐患以及情况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消除,将整治情况报区应急局。
(三)整改验收。
配合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将相关资料汇总建档后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置。
(四)行政执法。
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五)长效监管。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协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二)包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联系村开展排查工作,并积极参与实地排查,审核上报数据
(三)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单;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专项整治宣传、协调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查取得实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二)压实责任,强化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对于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三)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减少野蛮装修、私搭乱建对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7
20xx年3月14日下午,我所组织召开了房管所房屋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对全体工作人员强调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并对近一阶段的排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1、督查物业企业开展房屋安全工作排查,特别针对电动车充电点、居住小区私拉电线的情况进行整治。
2、草拟《南宁市西乡塘区城中村集体土地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方案》,通知各街道办开展西乡塘区城中村集体土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统计台账,排查工作从3月20日-4月20日为期一月。
3、截止到3月28日,我所共对263个小区进行了排查,共计排查出111个电动车充电点。
同时排查出1个存在安全隐患小区:二建二分公司宿舍(杂物房顶蹦塌,围墙有裂缝,存在安全隐患)。目前针对我城区大部分住宅小区内普遍存在私拉电线现象,我所均已督促小区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张贴禁止私拉电线的公告。并要求物业加强巡逻检查,发现12点钟之后仍在充电的,立即做剪线处理。涉及房屋安全问题,要求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委托房屋鉴定所鉴定并按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自建房整治工作总结篇8
根据xxx市建设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业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xx年xx月xx日下发了《xxx建设局关于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x月x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各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及我局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安全生产月”拉开了序幕。
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了由国家安监局举办的“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答题1000多份,宣传条幅100多幅,小型标语上千条,悬挂安全挂图58套,并印刷宣传单一千份,深入施工现场,街头进行宣传分发。为了便于记忆,我们把安全规程编写成快板的形式,因为读的上口,深受工人的喜爱,有利的提高了工人的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们对全市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工程39个,下达隐患整改26份,
停工指令2份,监督检查记录20份。共查处隐患130条,其中安全管理30条,文明施工15条,脚手架20条,三宝四口27条,塔吊5条,施工用电16条,物料提升机11条,施工机具7条。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或多个工程为同一个项目经理;安全资料雷同、抄袭现象严重,不能本工程实际编制相应的方案;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建设单位专满分作文网项安全资金:这个问题仍停留在程序中,未能真正落实,只是在资料里体现,甲方并未真正拨付专项资金。这样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得不到保障,施工单位就想法设法偷工减料,减低安全生产成本,野蛮施工,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3、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xx年6月1日起执行,成为我们加强起重机械管理的坚强后盾。我们对全市的塔吊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及检查,发现部分塔吊未办理备案手续;无起重机械拆装、安装资质。
4、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安全监理规程》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仍未能得到改观,重质量,轻安全。并且监理的安全资料差距很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多个工程一个项目经理的现象。推动企业建立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施工现场文明化的综合管理体系,树立样板,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加大对建立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力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发挥安全监管的作用,对不履行安全职责,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
3、加强对塔吊的备案监查,督促未办理备案的进行备案,鼓励企业办理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装资质。
“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安全生产却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确保“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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