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五范文网 >个人事迹

贷款合同5篇

出色的合同是双方共同目标的承诺,促进了双方的紧密合作,大家都应该明白,合同的履行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不能违反合同约定,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贷款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贷款合同5篇

贷款合同篇1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账户)帐号:

结算户储蓄户( )帐号:

(2)帐号:

(3)帐号: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__________市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账户。

二、贷款期限共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账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___‰(年__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 月 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还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账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合同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贷款期数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利率)贷款期数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合同本金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抵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保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 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 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账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篇2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丙方(担保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4、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关于乙方向甲方借款及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相关事宜,徐、乙方、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整)。

二、贷款期限: 天,即从 到 。

三、借款目的: 。

四、贷款利息: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日利息为 。逾期还款,按约定利率的200%计收利息,直至贷款结清。

五、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贷款,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银行:

帐户名:

账号:

六、乙方支付的利息及归还的本金应划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银行:

帐户名:

账号:

七、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为: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占债权5%的律师费、催交费、执行费、公证费、拍卖费、评估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保证担保

1、保证范围:丙方为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为两年,从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如果乙方未能及时偿还贷款,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通知后五天内付清乙方应支付的款项。

4、丙方承诺,无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抵押和质押),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会减少或免除。

九、特殊条款:在乙方未清偿上述欠款之前或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对因上述权利的正确行使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以其资产为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或对第三方的其他债务或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务的能力;

2、乙方资产转让,发生15%以上股权变动,诉讼涉及的资产被查封,受到行政处罚;

3、丙方已无法取得联系、提供虚假信息、患重大疾病、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死亡、参与赌博、吸毒、涉及诉讼、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4、发生其他不利于甲方债权实现的事项。

十、违约责任:如乙方或丙方违约,应按未付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有权根据担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有效、相关资金和费用是否支付、乙方和丙方的经营状况等,单方面决定是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以及是否要求乙方增加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本合同中乙方和丙方的地址为甲方的文件交付地址,甲方的所有文件一经发送至该地址,即视为已交付。乙方如变更地址,应书面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协议

1、甲、乙、丙三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签订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成都市锦江区签订。

4、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担保人)

1、签名:

2、签名:

3、签名:

4、签名: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篇3

本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本合同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

第一条 账户、密码及安全性

(一)借款人应确保借款人本人在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其他电子渠道(以下简称x村镇银行电子渠道)的密码(包括但不限于x村镇银行借记卡密码、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登录密码、x村镇银行手机银行登录密码、x村镇银行借记卡绑定的手机验证码)及账户(包括但不限于x村镇银行借记卡、x村镇银行手机银行登录id、x村镇银行网上银行登录id)的机密安全。借款人不应向其他任何人泄露借款人的账户或密码,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借款人同意,若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借款人的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贷款人,同意暂停其借款额度。贷款人在接受借款人的有效通知前,对他人使用该借款额度所造成的损失,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小写)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放款时的借款借据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不超过本条约定的借款期限。

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采用如下执行标准:

本次借款参考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央行基准利率□公允市场利率。具体借款利率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

(1)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在借款期限内,遇贷款参考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标准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3)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在借款期限内,遇贷款参考利率调整,则借款利率于调整日的次月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标准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4)借款期限内,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遇贷款参考利率调整,则借款利率于调整日的(次年1日/次月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浮动标准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5)借款期限内,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该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借款利率按贷款参考利率(加/减)______基点执行,即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该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

(6)其他方式

利息从贷款实际发放到贷款发放账户之日起算,按日计息。

借款合同签订日的贷款参考利率与借款发放日的贷款参考利率不一致时,以借款发放日的贷款参考利率为准。

本合同所称基点是指贷款利率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即为0.01%,100个基点等于1%,以此类推。

本合同所称贷款参考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央行基准利率、公允市场利率,不同时期、不同期限或不同类型的贷款依据不同的参考利率进行定价。

第六条 借款人在获得贷款之前必须向贷款人申办 银行卡_____或开立结算账户___,作为贷款的发放及还款账户,该账户变更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每一个月/季/半年/年为一个偿还期,即每月___日/每季最后一个月___日/每半年最后一个月___日/每年最后一个月___日为借款人的每期还款日。每期还款日___________前,借款人应在上述银行卡或结算账户中存入当期应还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该卡或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及罚息。如存款不足扣划时,借款人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在___村镇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如借款人未在本条前述约定的时限前在相应账户中存入当期应还借款本息,由此造成的贷款逾期等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时,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

(一)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二)至每次贷款发放前,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三)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担保合同已经生效且相关担保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借款人未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索赔事件或其他可能危及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违法违纪事件;

(五)应付借款利息和本金已按期清偿,无不良履约记录;

(六)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未发生不利于贷款人的变化;

(七)除本条第(八)款规定的情形外,均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应在提款前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资料:

1、与本贷款资金使用相关的合同等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2、《提款申请书》、《支付委托书》;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其中,法人客户遵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自然人客户遵照以下执行: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借款人应在提款前向贷款人提供与拟提用借款相对应的使用计划以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第八条 提款手续

(一)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办理提款手续,并提前_____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或者通过**村镇银行电子渠道向贷款人提交提款指令。提款申请一旦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还需提供受托支付所需《支付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二)通过**村镇银行电子渠道向贷款人提交提款指令的,每次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约定还款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九条 支付

(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进行形式性审查。贷款人完成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认为符合贷款人要求后,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二)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并不表明贷款人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也不意味着贷款人介入借款人与其交易对象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贷款人因受托支付行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三)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非因贷款人过错导致的贷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贷款人不承担责任。贷款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四)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模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应按以下约定办理:

(五)对于自主支付的情形,在每月末,借款人应汇总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六)贷款资金进入贷款发放账户后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借款人应予以赔偿。

(七)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依据相关政策对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进行调整,并有权决定是否可以放款,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贷款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用款计划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

1、用款计划如下:

(1)___年___月___日___金额___;

(2)___年___月___日___金额___;

(3)___年___月___日___金额___;

(4)___年___月___日___金额___;

(5)___年___月___日___金额___;

(6)___年___月___日___金额___。

2、用款计划如下:

(1)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间___金额___;

(2)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间___金额___;

(3)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间___金额___;

(4)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间___金额___;

(5)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间___金额___;

(6)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之间___金额___。

3、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4、以上用款计划与提款申请不符的,以提款申请为准。

第十一条 账户管理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发放账户,账号为:___。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账号为:___,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

贷款人有权对资金回笼账户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的`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借款人应予以配合。如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应与贷款人签订专门的账户监管协议。

第十二条 还款顺序: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偿还顺序还款;

若借款人偿还的款项不足支付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欠款,贷款或利息逾期未超过90天,则按如下顺序进行偿还:

(1)罚息、复利(如有);

(2)贷款利息;

(3)贷款本金。

贷款或利息逾期超过90天后,还款顺序变更为:

(1)贷款本金;

(2)贷款利息;

(3)后还罚息、复利(如有)。

第十三条 借款人自愿按第___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1、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2、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4、金字塔还款法(按月)

5、其他还款法(请列明)

金字塔还款法是指:将贷款本金根据贷款期限分成若干等份,第1期还1份本金、第2期还2份本金、第3期还3份本金,以此类推,直至偿清全部本金。每期利息按照当期应收本金余额计收,每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销售商或其他单位就产品质量、服务、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贷款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销售商或其他单位就产品质量、服务、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十五条 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但应提前___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或者通过**村镇银行电子渠道向贷款人提交提前还款指令。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违约金按照如下约定执行。

□ 一般约定

约定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发放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办理提前还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还款的,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额×当月执行月利率×2;贷款发放满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超过一次或每次还款额不足当期贷款余额的10%,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额×当月执行月利率×2。

约定期限一年(含)以内的贷款,如果提前还款超过一次或还款额不足当期贷款余额的10%,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提前还款额×当月执行月利率×2。

下述情况可不收取违约金:一是对约定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发放满一年后,每年允许提前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最少为当期贷款余额的10%;二是对约定期限一年(含)以内的贷款,允许提前还款一次,还款额最少为当期贷款余额的10%。

□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___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方式担保:

□ 由【※一般保证人※】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一般保证编号※】___。

□ 由【※一般抵押人※】【※权利共有人※】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一般抵押编号※】___。

□由【※一般质押人※】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一般质押编号※】___。

□由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

□由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___。

□由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为___。

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或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具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借款人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各条款均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保证已获得签署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授权。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八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作如下承诺:

(一)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投资证券、期货市场,也不将资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在借款申请、提交提款指令、提交提前还款指令等环节中,所有通过贷款人电子渠道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借款人本人自愿进行。

(三)借款人通过贷款人电子渠道上传身份证照片或个人声明视频,作为借款申请的影像资料,佐证借款申请为借款人本人自主自愿行为。

(四)借款人有义务防止他人以借款人名义在贷款人电子渠道上申请贷款,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借款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向贷款人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前的申请资料及贷款发放后的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六)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七)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担保人就其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八)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九)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和与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相关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贷款人提供工作方便。

(十)借款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十一)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十二)及时接受贷款人送达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并于签收之日起两日内将回执寄回。

(十三)如发生对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抵押物状况恶化等,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十四)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应定期向贷款人报告或告知借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十五)发生如下事件时当天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它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在知悉抵押房屋将被拆迁的信息时;

5、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6、借款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变更。若借款人不履行通知义务,贷款人按照原通信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后果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十六)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十七)借款人已经知悉并完全理解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款人电子渠道系统的各项交易规则,凡使用借款人任何登录信息进行操作的均视为借款人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证明和处理本合同项下借贷关系的凭证。

(十八)若法人客户贷款及借款用于个人经营用途的,借款人还承诺以下内容:

1、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但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并不影响日后贷款人认为上述行为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行使本合同所约定救济措施的权利。

2、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3、贷款人可参与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以维护贷款人债权。

4、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及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及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

6、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2)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及借款人经营的经济组织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十九)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偿清之前,贷款人可对借款人征信信息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作如下承诺: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信息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及贷款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合理披露或上传除外。

第二十条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选择停止发放贷款、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要求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承担相应责任,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措施,解除合同,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等一项或数项救济措施。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7日或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1元人民币;

(五)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事故,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借款人出现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

(七)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八)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九)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冻结、扣押、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贷款人有权就贷款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贷款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至借款人完全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是指: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到期未偿还的;

2、分期按计划还款的,一次到期未偿还的。

贷款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的150%;贷款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的200%。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部分按照与贷款本金相同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如贷款本金正常,则按照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计收罚息和复利,遇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调整,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

贷款人有权将利息、罚息及复利作为独立债权追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停止发放贷款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

1、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7日;

2、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1元人民币;

3、借款人在合同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4、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5、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或可能导致偿债能力下降的;

6、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7、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导致或可能导致担保能力减弱或丧失的约定

8、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冻结、扣押、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9、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10、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的。

第二十三条 扣划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授权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村镇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第二十四条 税费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等按以下约定执行,贷款人先行垫付的费用有权向借款人追索,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双方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引发纠纷,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 。

第二十五条 抵销、转让与权利保留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贷款人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无须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需书面通知双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发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如下___方式予以解决。

(1)借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___(4)提交___(仲裁委员会名称)进行仲裁;

(5)其他约定___。

第二十七条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等按以下约定执行,贷款人先行垫付的费用有权向借款人追索,并从贷款人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双方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引发纠纷,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___。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九条 如需办理公证,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应向公证机关办理___强制执行___公证。

(一)借款人、贷款人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且双方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清楚。借款人承诺:如未能依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按期履行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义务(包含借款人发生贷款人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贷款人可单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贷款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后,公证机构以邮寄信函或电话的方式向借款人核实债务履行情况。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以及公证申请表所载本方地址及电话、邮箱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如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将及时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至公证处、贷款人及贷款人委托的第三方并取得回执。否则,贷款人、公证处按本合同或公证申请表所约定的联系方式对其进行通知或送达有关文件。不论借款人是否收悉,均自电话、邮件通知或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视为已履行了送达义务,由此导致的后果,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借款人自愿放弃对贷款人及公证处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三)借款人承诺:如对上述贷款人、公证处通知或送达文件中的债务事实以及数额有异议,将于电话、通知或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及___(公证机构)书面提交并送达相应证据,否则,可视为借款人默认贷款人的债权主张,该等情况下,借款人承诺无条件接受___(公证机构)根据贷款人单方面提供的证明确认的债务的数额。

(四)借款人确认:强制执行债务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如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以及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权利一并转让,借款人无条件的同意债权受让人有权向___(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

第三十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提款申请书,或借款人经由贷款人电子渠道提交的提款指令;

(二)支付委托书;

(三)借款凭证;

(四)贷款人认为必备的资料___。

第三十一条

□___法人:自借款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贷款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自然人:自借款人签字并按指模后,且贷款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借款人___份,贷款人___份,担保人___份,___登记机关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___借款人及贷款人共同就本合同项下涉及各类告知书、催收单、通知书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各方接收对方等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所邮寄发送的诉讼、仲裁、公证文书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按照合同首页确定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进行送达,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

(2)以上双方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

(3)贷款人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短信、信函或公告方式向借款人履行通知义务,借款人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信函方式向贷款人履行通知义务。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4)未按上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在本协议及后续通知中已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他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5)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

第三十三条 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授权贷款人在法律范围内,以必要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信用征集机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申请人的财产、资信等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仅限用于审核借款人贷款申请和贷后风险管理,可能产生借款人业务申请未获得贷款人审批通过的不利后果。

第三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就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借款人对其有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三十六条 共同还款人已完全阅读理解本合同中全部条款,自愿作为借款人的共同还款人,并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法定或约定还款义务,同时负有偿还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全部未偿还债务及未履行的义务,共同还款人自愿承担借款人未按要求偿还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引起的相关损失和赔偿责任以及相应义务,并承诺在承担还款责任时,按贷款人要求的期限、金额和方式还款,在本借款合同终止前,不自行退出共同还款人地位或解除共同还款责任。

甲方(借款人):公章___乙方(贷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

(以上法人适用)

甲方(借款人)___:___乙方(贷款人):盖章

身份证号: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还款人):

身份证号:

(以上自然人适用)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

贷款合同篇4

甲方(即借款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的银行贷款,办理银行贷款金额具体金额不限定。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额度

1、用于贷款的房屋位于:鹤壁市幢单元号房,面积平方米;结构;外观;房屋建成年限年;产权证号:鹤壁市房权证字第号或官字第号、共有权证号为:号。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在为甲方成功办理完成贷款手续之前,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当贷款手续办理完毕,甲方即付给乙方实际贷款金额的2%作为费用。

2、为那保证乙方能顺利办理银行贷款,甲方因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3、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贷款人停止发放贷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用于贷款的抵押物真实,没有抵押、查封等产权纠纷;

2、甲方保证贷款人征信正常、并符合贷款银行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材料,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4、甲方和乙方协商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协商不成,由乙方指定;乙方经办人、甲方及贷款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达;

5、在办理贷款手续中所产生的抵押公证费、评估费、贷款印花税、贷款合同工本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相关问题;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即时、准确的办理贷款手续,以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完成贷款手续;并保证贷款人在工作日内将贷款放到账户上;

3、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合同;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它房地产中介或个人;

6、乙方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7、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行为的,给乙方及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不限于给乙方及贷款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报酬,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报酬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乙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原件的,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协议变更与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因变更或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单方解除

甲方故意提供虚假的上述房屋证件和资料等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以通知的形式送达对方,当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在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时,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空格部分及备注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受托方、委托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篇5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年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期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____年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年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年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保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借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通用5篇

2023贷款工作计划最新8篇

2023贷款工作计划6篇

2023贷款工作计划优质7篇

2023贷款工作计划8篇

小额贷款无工作总结6篇

贷款月工作计划优秀8篇

贷款月工作计划优质7篇

2023年车贷款工作计划7篇

灾后贷款申请书6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151486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