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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采购合同6篇

我们可以将合同看成是一种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通过明确的条款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优秀的合同能够提高合作效率,为双方节约时间和资源,以下是叁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化妆品采购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化妆品采购合同6篇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权、首批款、销售

1、甲方提供牌 元为山东省间不得出现串货、伪造、假货及保证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在销售期间如出现串货、伪造、假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像甲方交纳的保证金的` %为乙方像甲方的损失的赔偿金。

2、甲方品牌为国家线品牌,首批进货款为 年终任务为 ,乙方自愿像甲方打款 为 品牌的首批款并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年终任务。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 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

最高标准执行。

2、 保质期限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 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甲方送货: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送至 运费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六、违约责任

乙方像甲方打款为品牌的首款.

甲方给予乙方货品。其中为甲方对乙方的质量及运输和违约的保证金。如合作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及运输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生产许可证

(4)卫生许可证

(5)产地证明

(6)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7)有关产品质量认证书

(8)产品质量标准文书

第九条 付款方式、时间、其它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款,款到后 内甲方保证 天内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像甲方指定账户打款,将视为主动放弃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 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甲方)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3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昆明市。

2.交货时间: 20xx年4月16 前。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昆明市内),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4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2、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2、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5

供应商(甲方):

买方(乙方):

为更好地开展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发布和确认命令

甲方收到乙方的订单申请后,将本合同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寄回。甲方收到后,将根据合同安排交货。

二、商品相关信息(可添加订单或其他附件)

三、交付和接收协议

1、演出地点:昆明。

2、交货时间:20xx年4月16日前。

3、交货地点:货物将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昆明),运费由甲方承担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交付至约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应在甲方的发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讫章并签字,并注明收货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果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做到,则视为该批货物的质量已经得到认可。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质量异议后,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货物的质量验收应以货物制造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如双方对质量验收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将有关产品提交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可由另一机构申请复验。

六、解决先付款后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总值的1%,每逾期十天增加1%。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总值的1%,每逾期十天增加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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